“对弱者的暴力也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说这句话的人真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弱者当他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遭遇司法不公,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他们能选择什么呢?你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此选择是走错了道,
虽然是法治社会,但吏治的腐败,导致司法不公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如果抢着带头遵纪守法,有一个清明的吏治环境,就没有司法不公的现象。但这只是幻想,不是现实,因为强者凭着手中的权利·势力,是不愿和弱者平等相处的,对弱者的抗暴称作暴力是错误的,是不人道的。
就拿最近的邓玉娇一案,如果不是弱者的反抗致死邓贵大,而是让邓贵大得逞了肮脏的目的,他还会首先诉诸司法吗?你的“倘若强弱双方都诉诸司法······每个人都树立司法之至上的观念”是一个骗人的,自欺欺人的把戏。因为司法的力量到了强者哪里总是苍白无力的,只有弱者的反抗让强者吃了大亏,强者才会诉诸司法,你这种人只有深切体会一下弱者的艰辛,才知道什么才是暴力。别昧着良心说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