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儒们尽可以在商鞅头上加上几等罪名,其中一等就是对“民”的蔑视,正是赤裸裸的阶级压迫;但抛开这些成见,仔细分析、体味里面所蕴含的对人性心理的洞察,你会惊异地发现商鞅的思想和变法里,包含了许多直到现代也不过时的宝贵的理念。
我们看商鞅变法的内容,对旧有的体制,从各个层面来说都是彻底、根本、激进的,他的变法不是改革,而是不流血的革命。他的做法最后给他带来了灭顶之灾;可他在世的日子里,却迅速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改革之初怨声载道的“民”众,也在分享改革成果后“大悦”,应了商鞅的“民可以乐其成而不可虑其始”的预言。应该说,变法是成功的;什么原因呢?他不仅仅提出了一套制度和目标,而且配备了一整套严厉的奖惩体制。儒家也讲奖罚,但因人成事,总希望以仁义敷衍了事;道家也讲奖罚,但是“奖善惩恶”,善恶标准模糊,并且最好就是什么也不做,刑法最好是放在一边的摆设。而商鞅的奖惩体制,是一套完整与其“绩效”如军工、刑罚等密切挂钩的实施方案,犯法了,王子也得受罚;立功了,平民也可受爵。这里面体现出一种可贵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即使这种平等是非常有限度的;这就是其改革能够在破坏许多既得利益、受到极大阻挠后仍能取得成功的根源所在。在他之前,根本就没有人或政府真正地将“绩效”与“奖惩”挂钩。
所以,商鞅从根本上把握住了人的心理,就是,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只要将利益摆在前头,人们就会往那个方向前行;只要将鞭子放在后面,自然也就没有人敢掉头。可笑腐儒一味在性“本善”还是“本恶”这样的圈里打转,转了半天,也不知道要怎样评判善恶,更不知道怎样奖善,怎样惩恶;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树立起一套完整的绩效体系;对他们而言,好像只要满嘴道德仁义,就可以获得嘉奖,就可以高高在上、天下就安枕无忧了。其实,正如林语堂在其传世的《吾国吾民》中一针见血地所言,如果讲仁义有用的话,中国讲了几千年仁义道德,早就是圣贤之邦了,哪里还会像现在这样乌烟瘴气啊。
但这说的是那一般的腐儒。孔老夫子本人很有见地,他说:“中人以下不可语上”,中人,我看就是“众人”,“以下”,是一个“小于等于号”;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将这句话理解为教育要因人施教,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句话跟“民可以乐其成而不可虑其始”实有同工异曲之妙。同样的将智力学识较低的民众踢出决策层之外,而指引之直接的行动方案,是能取得较好效果的。
我以为,孔子其实也是提倡“法治”的,他的法就是“周礼”;只是他不能提出一套周礼实施的具体标准,更没有一整套相应的具体的奖惩措施,这才使得他的政治学说,怎么看都不是回事,怎么看都像是伦理学而不是政治学。“中人以下”,由于在道德、学识和才干上存在先天白痴、后天残疾的缺陷,根本不可能担负起国家的大任;这是事实,而不是什么阶级论调。不是说给你“语上”,你就能领悟的;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领悟能力。因此,这些人只能担任普通的职业和职位。孔子虽然没有提出一套具体的可操作的奖惩措施,但这并不是说他对人性没有洞察力。他最终搬出了刑和礼两样利器,来代替具体的奖惩。他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个“大夫”,由于受了仁义道德的熏陶,以周礼规范之;而“庶人”们,则只能老实不客气地以刑罚来约束其行为了——这个“庶人”,就是“中人以下”——这样一来,谁还不削尖了脑袋要去做大夫;不幸不够聪明,做了庶人,谁不想尽了办法避免刑法?这样一来,岂不歌舞升平,天下太平?
我想起现代管理中的 xy理论。道格拉斯在他的《企业的人性面》提出:传统理论把人看作天性厌恶工作,逃避责任,不诚实和愚蠢等。因此,必须采取强制、监督、 惩罚的方法,这就是 “X” 理论。与之相对的是“Y”理论,其基本观点是:人的行为受动机支配,只要创造一定的条件,他们会视工作为一种得到满足的因素,就能主动把工作干好。我们比较一下,商鞅和孔子其实早就注意到了人性的X和Y两个方面,只不过,在强制和监督、惩罚方面,商鞅比孔夫子严酷不止百倍,孔夫子的仁慈、劝谕和教诲在许多时候甚至于让中国人变得是非不分;而在“创造条件”上,孔夫子又远不如商鞅能够提出那么多的奖励方案。所以,商鞅下辖的民众,效率极高,短短几年就将积弱的秦国变成富强之国;而孔夫子思想感化下的中国,却慢慢地成了一个巨大的“酱缸”(柏杨先生形容),既不能把工作做好,也不会在犯错之后受到惩罚,其效率低下、结构臃肿、体制无力、人治混乱等等弊病也就理所当然并且被无限放大了。
悲哀的是,严厉的商鞅短命,虽然这几年好像有还魂的迹象,但我断言他在中国永成不了气候。而厚道的孔夫子却活成了老僵尸,并且近几年好像越活越有力气了,又大有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趋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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