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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恨碧山相掩映,碧山還被暮雲遮。——李觏书第二
泰伯疑孟
吾师许竹邙仁曰。孟子劝人行三年之丧。而于其身则不能无疑焉。其书曰。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夫以葬鲁未几而即反于齐。止嬴方暇而始可以问。则其未尝终丧于家也可知。否则何自齐以至于葬鲁之后。更无馀罅。乃至在途止嬴而可问耶。余谓此说诚独见也。然亦万章之徒。文有未善。故为孟子之病耳。不然。何足以为孟子。李泰伯闻之,当又作一非也。
——《七修类稿》卷二十六
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东邪”黄药师作过一首诗:
完廪捐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
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
其实这首诗本非金庸原创,而是出于宋人的改编作品。宋陈岩肖《庚溪诗话》载:
江南李泰伯,尝著书非《孟子》,名曰《常语》。时有一士人,颇滑稽而饕餮,闻有馈李以酒者,欲以计求之,因录所业诗数篇投之,其首章乃《非孟》诗也。诗曰:“焚廪捐阶事可嗤,孟轲深信不知非。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言虽鄙俚,然颇合李之意。李喜甚,留饮连日,酒尽方去。他日,士人又闻有馈李以酒者,复著论一篇,名曰《疑孟》,以投之。李读毕,谓之曰:“前此酒本拟留作数日计,君至一饮遽尽,旬馀殊索寞也。公之论固佳,然此酒不可复得也。”士人遂觖望逡巡而退,传者以为笑。
“李觏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人。俊辩能文,举茂材异等不中。亲老,以教授自资,学者常数十百人。皇佑初,范仲淹荐为试太学助教”(《宋史》卷432《儒林列传二》)。《青箱杂记》载李泰伯一绝云:"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掩映,碧山还被暮云遮。"识者曰,此诗意有重重障碍,李君其不偶乎!后果如其言:一生辗转,郁郁不仕,所幸拜学者甚众,曾巩师,与秦观、范仲淹尝为知交,唯物论和功利主义者。说到李觏,便不得不说起“泰伯疑孟公案”那段宋代学术界的三大热门话题之一。其争论的焦点便是当年的李觏到底是尊孟还是疑孟的焦点所在。于此我们不妨从两位明代的思想家的争论入手去剖析其人其事。
首先是杨慎,他举了大量的例子认为“泰伯疑孟'是典型的“今之浅学,舍经史子集,而剿小说”。这里所谓的“小说者”,指的正是以上那则李泰伯针对孟子与万章就“完廪捐阶”的讨论而提出的看法。杨慎对明代思想界普遍认为的“李泰伯不喜孟子事”表示强烈的反对,矛头直指当时“词霸”王世贞极力推崇的“天下奇才”、性格孤僻的老头胡应麟。而胡应麟恰恰便是对李泰伯持所谓“疑孟”的观点者。然胡应麟回应所谓的“此未熟泰伯《常语》之故”。也只不过是因为二人所读《常语》有版本出入的结果罢了,但是从中也反映出了这个从由宋而至明、清代争吵了多年的旧案背后的一些缩影。究其就因,就在于此:
“曾慥序李贤良(高庙讳)字泰伯诗云:‘尝试六题,已通其五,惟四科优劣之差不记,所出曰:吾于书无所不读,惟平生不喜《孟子》,故不之读,是必出《孟子》。拂袖而出。人皆服其博。”(《四朝闻见录》卷3“贤良”条)
这便是所谓的“阁试丑闻”最早提及的几个版本之一。尽管此谬论早已被历代学者加以驳斥:恰恰相反,李泰伯对孟子及其专著在其晚年有过相当高堪的研究。从中我们亦可以了解到自北宋伊始,在“疑孟思潮”和“尊孟风气”两条主线并行的前提下,孟子升圣并最终导致《孟子》升经的“孟子升格运动”这一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作为一个庆历新政的积极相应者,和当时许多的正直士大夫一样,在李泰伯的脑子里始终强调着吏治改革为主,发展经济为辅,搭上加强军备的种种构思。胡适甚至认为李泰伯是“一个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此论甚高。在近乎功利的观点下,尤其是对北宋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而提出的种种理财方案,李泰伯的确几乎超脱了汉儒所谓的克检唯仁的认识,其针对孟子王霸、义利之辨发表了新意盎然的观点。“今山泽之臞,务为无求于世,呼吸服食,谓寿可长,非为我乎?浮屠之法,弃家违亲,鸟兽鱼鳖,毋得杀伐,非兼爱乎?为我是无君,兼爱是无父,无父无君,不忠不孝,况其弗及者,则罪可知矣。”他认为,行霸道而强国要比那种讲仁义而弱国好得多。从而进一步阐明了所谓的乐利主义, 可见其早已远非一个对传统的儒家循循善而从之的学者,而是一个反对汉唐儒学的“新派”人物,从这一点来说,李泰伯的观点是“非孟”的。
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一点就在于,李泰伯对王道政治学这一孟子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阐述也相当具有建设性。“孟子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夫权,智之动,义之会也。详孟子此言,则义而智者,不在先王之礼欤?”孟子认为王霸之辨之于义利之辨,二者既相互蕴涵,但前者又同时具统摄性。“霸道”直接导致的“杀人盈野”固然目不忍睹,由战争间接衍生的“涂有饿莩”尤其让孟子这样以民为贵的思想家们陷入了痛苦的深思。作为一个思想家,孟子认为战火连绵、生灵涂炭的霸道局面必须结束;作为一个游士,孟子要推行自己的王道政治,却又不得不倚赖直接制造了霸道悲剧的各路诸侯。对外力劝诸侯们对外偃兵息武,对内制民之产,这是孟子以王霸、义利之辨为核心的王道政治学的两大对策。基于此,借“何必曰利”这句名言而断定孟子反对功利,显然并不符合孟子王道政治学的本来面目;借“劝诸侯行仁政而王”这句话而断定孟子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也是有失偏颇的。正是因为孟子的王霸、义利之辨不仅体现了战国中期在儒家思想界涌现并壮大的道义取向,最重要的是,孟子在实践中暴露了其王道政治学的空想色彩。这无疑是对李泰伯所处的北宋初期政治经济逐渐形成的锐意进取的时代基调的相互背离,也是为范仲淹等“庆历新政”所抵触。正是出于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背景之下,泰伯的观点在朝野引起关注也是自然而然了。
为了避免孟子在势与道之间呈现并敞开的“尴尬”,李泰伯认为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和补充,其致力针对于仁术的扩展,将其发展为一种文化趋势与文化舆论,也即在全社会有意识地传播儒家的道德风范,单从这一点来说,尽管二人的观点在表面上相左,但李泰伯无非只是将孟子王霸之辨与义利之辨的对立面做了相互的妥协和统一。其本质源于后者无异。于此,他又是所谓“尊孟”的。故我们不难想象。李泰伯基于现实而发的所谓“罪孟子劝诸侯为天子,正为不知时措之宜” 的论调,被余允文、朱熹等一班想从身心性命一方面来做那‘自大其教’的事业”(胡适语)的人所指,孔子尊周和孟子不尊周本身就是如“如冬裘夏葛,饥食渴饮,时措之宜异尔。”前者是观物之物,后者是观物之观,二者的矛盾便不足为奇了。
我们可以这么说,在熙宁四年(1071)二月,《孟子》首次被列入科举这一事实发生以及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借“《常语》非孟”而开展了这场长期争论 。就“泰伯疑孟公案”以及李泰伯本人来说,在他那个时代只是偶然,而在中国传统思想发生第二次巨变的历史前提下却是必然的。现如今我们对事件进行个案解读的“散点透视”,无疑也是对其 “整体通观”在逻辑上做了更本质的还原。从李泰伯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尊孟派或疑孟派所阐述的观点,抑或道学家们的唯心遁世的风气,每个人单纯从思想史上的解构性重建的思维方式尽管是一个个文化串联的现象,而一边喝酒一边骂佛骂孟子的李泰伯的出现也是历史本身一种很明智的抉择。
九月初四 (198420928) 于 2009-02-05 07:34:2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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