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讲堂】]青梅煮酒论英雄 (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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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蝶斋随笔》之“我看曹操”

在历史人物中,曹操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我还记得6岁的生日,父亲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套《三国演义》连环画(48集),当时的价格只有九块八毛钱。这份礼物让我认识了众多的英雄人物和传奇故事,百读不厌、爱不释手。也让我开始接触到曹操的一些故事。随着知识的增长,我对他的了解也逐渐加深。在部分史料的基础上,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谈谈对曹操的一些看法。

青梅煮酒论英雄
-------曹操的奸与雄


 经过黄巾起义(184年)和董卓之乱(189年)两次沉重打击的东汉王朝,孱弱得无束鸡之力。于是,豪强烈士乘机崛起,开始了逐鹿中原的军阀纷争时代。
 江河奔腾,泥沙俱下。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也是一个创造英雄的时代。在这大动荡的时代,汉末人士再次秉承了战国策士的风采,对酒高歌,重新唱响了人生的慷慨之曲!
 在镇压黄巾起义、征讨董卓之乱的混战中,袁氏兄弟、孙家父子以及刘备、刘表、刘璋、陶谦之流,纷纷拥兵自强,成为一方霸主。曹操洞观天下之变,实行“奉天子以令不臣”、“唯才是举”和屯田营中的三大政策,遂成为一代枭雄。
 早在曹操头顶方巾为诸生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看出他的不凡了,党人何颙初见曹操,便说:“汉家将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太尉桥玄也对之大加青眼,说:“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桥玄甚至还要以妻、儿托付于曹操。即使对他没有好感的汝南大名士许劭也不得不说他是“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一说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奸贼也好,英雄也好,曹操总不是个等闲之辈。
 曹操20岁举孝廉,为郎官,后迁洛阳北部尉。刚刚踏上仕途的曹操,执法不避豪强,在谈党色变的时代,他竟敢上书为党魁陈蕃、窦武辩冤,指斥满朝奸邪。事虽未能如愿,然曹操的锋芒已初露了。
 黄巾起义时,曹操斩首数万,以功迁升济南相,曹操的军事实力也由此壮大。他在任上,励精图治,使一郡风气肃然清平。他不无自豪地在《对酒》中唱到:
   
     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班白(老人)不负戴。恩泽广及草木昆虫。
歌中描绘了一幅太平盛世的图景,充分展现了曹操的政治理想。从中不难看出,曹操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十分自信的,他是一个有头脑的政治家,并非是一介武夫、草莽英雄。
 然而没等他的酣歌唱完,朝中宦官和地方豪强便给他颜色看了。先是逼他丢了实权,后是征他当一个“议郎”的闲官。气得曹操只好称病辞归乡里。这意味着他第一次理想的破灭。从他在乡里“绝宾客往来之望”、闭门读书的自述看(《让县自明本志令》),曹操此时的心情是极为苦闷的。
 但是曹操没有像党人名士那样,从此啸傲江湖、纵酒颓废了。当他再次步入政坛时,更加发奋图强。经过三四年的苦心经营,曹操终于有了自己的军队、自己的根据地,成为能与袁术、袁绍、刘表等人相抗衡的一方霸主。
 曹操深知,天下大乱之际,能得人心者才能成霸业。他自己本人就是得力于名士的赏评和士人的帮助,才能得以驰骋中原的。所以当他得势时,推行“唯才是举”、“挟天子以命诸侯”的招数,都是为了收拢民心和人才。“青梅煮酒论英雄”便是他这种思想导演的一幕喜剧。
 据《三国志》等书说,刘备被吕布逼得如丧家之犬,一时无路可走,不得不投到曹操门下。刘备新来乍到,本来就怕曹操算计他,不巧又遇到汉献帝与国舅董承谋除曹操拉他入伙的事,所以更加心怀鬼胎,处处小心翼翼,怕露了马脚。整天在后园种菜,装作无所用心,以释曹操的猜忌。而曹操也素知刘备非等闲之辈,故也屡屡试探其雄心如何。整天派人监视着刘备,凡手下诸将与之有宾客酒食交往者,便借事杀头。
 这天乘刘备的把兄弟关羽、张飞不在,曹操派人邀请刘备赴宴。席间论起天下诸路英雄,曹操从容地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袁绍之徒,不足挂齿也。”刘备一听,以为“衣带诏”事发,吓得手中的筷子也掉了。恰有雷声滚过,于是刘备便说:“一震之威,乃可至于此也。”因此掩饰了过去,免掉了杀身之祸。
 后世小说家对此进行了一番大大的渲染,说曹操听了刘备的答话,乃冷冷一笑,“以玄德为无用之人”,谓“曹操虽奸雄,又被玄德瞒过”。还作了首诗赞道:

           绿满园林春已终,二人对坐论英雄。
           玉盘堆积青梅满,金斝飘香煮酒浓。
           匙箸失时知肺腑,风雷吼处动心胸。
           尊前一语瞒曹操,铁锁冲开走蛰龙。
    (斝:读作“jia”,第三声。古代酒器,圆口、平底、三足。《诗经&#8226;大雅&#8226;行苇》中有云:“或献或酢,洗爵奠斝。”)
更妙的是下文又演出了关张“二樊哙”勇闯“鸿门宴”的一段戏(《三国演义》)。
 小说的描绘不可谓不美,然而与史实有出入。这是小说家的手段高明之处,无可厚非。其实在这场历史的斗智中,是曹操耍弄了刘备,而不是刘备玩弄了曹操。刘备刚来时,谋士程昱就劝曹操说:“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曹操回答:“方今收英雄时也,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所以曹操不杀刘备与鸿门宴上项羽不杀刘邦并不是一回事。当年项羽的主要敌手应是刘邦,故不杀是愚蠢地沽名钓誉;而曹操当时的主要敌人是袁绍,而不是刘备,故曹公手下留情是明智,是不因小失大,是沽钓人心,是拿刘备当死马骨头,去求千里马(如战国时候的燕昭王千金市骨)!
 曹操对英雄是如此,对一般的名士、文士也是如此。祢衡是一个恃才傲物、狂放不羁的人。他初到许昌曹操的手下,自公卿国士以下,一律不称其官名,皆称之阿某,或以姓呼之为某儿。呼孔融为大儿,杨修为小儿,说曹操的重臣荀彧只可勉强说说话而已,除此三人外,都是些木梗桩子、泥偶,似人而无一点人气,像酒囊饭袋一般。一次曹操与百官宴会,祢衡也在座,忽然他皱着眉伤叹起来。有人讽刺他说:今天是英杰聚会,哪有你叹气的份!祢衡环视一下众人,答道:“在此积尸列棺之间,仁人岂能不悲!”因此,众人无不恨之。为了羞辱他,曹操贬之为鼓吏,让他在宴会上击鼓,祢衡便裸身狂鼓,反辱曹操。故曹操对之切齿痛恨,每欲杀之,苦无正当理由,又怕招致杀名士之恶名,最后就强制性地将他送给了刘表。这样做,一来是除去了眼前的一个恶狂,二来让刘表杀他而担当杀害名士的恶名。其用心竟是一箭双雕。
著名文士陈琳原在袁绍手下,曾代作讨伐曹操的檄文,其中骂曹嵩、曹操是“赘阉遗丑”。曹操一向怕人揭的短就是自己实为宦官之后,大将军何进等人当年欲诛尽宦官,曹操不同意就与此有关。及袁绍败,陈琳归顺曹操,以其才高,害之会影响袁绍旧部的军心,故以爱才为名,没有杀他,还让他做了“记室”这一私人文职秘书的官。
官渡之战胜利后,曹操相继荡平了北方诸雄。建安十三年(208年),大军麾旗南指,逼得刘琮束手就降。随后,曹操顺江而下,欲一举荡平孙刘势力。大战前夕,酒宴众文武,饮至半夜,忽闻鸦声望南飞鸣而去。曹操感此景而持槊歌,这首著名的《短歌行》淋漓尽致地抒发了曹操此时的苦闷与奋发。诗曰: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以当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此诗气格高远,感情丰富,是曹操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诗中,曹操以感人的真诚和慷慨悲凉的情感咏叹了生命的忧患、生命的悲剧。以貌似颓放的意态来表达及时进取的精神,以放纵歌酒的行为来表现对人生哲理的严肃思考,以觥筹交错之景来抒发心忧天下和渴慕人才之情。全诗以感慨开始,继之以慷慨、沉吟,再继之以忧愁、开朗。一忧一喜,忽徐忽急,以如歌的行板倾诉了曹操慷慨激昂的情怀。是年曹操五十余岁,想天下未平而年华如朝露般逝去,故举杯放歌之际,深有人生短促之忧。曹操并没有掩饰他对死亡的畏惧,也没有掩饰他想卸甲归田,终日一壶酒了此一生的消极思想。但他毕竟是一个时代的英雄,他把这种生命的迟暮之忧化为功业未就之忧了,所谓“不戚(怕)年往,忧世不治”、“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正是他在“人生几何”感叹至于激发出来的豪情壮志!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所咏叹的,正是对贤才的渴求(青衿,是周朝学子服装),那些士人还在飞来飞去,至今不肯落定一枝。曹操也许意识到了士人们尽管对汉家有所失望,但还存有幻想,并没有完全失去最后的一丝依恋,所以他要向世人表白:我只愿像周公旦那样,为辅佐大汉江山而“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使天下人归心。这大概就是他为什么一直还供奉着汉献帝这尊偶像、没有打碎它并取而代之的内心秘密吧!
 这首《短歌行》在我看来并非是曹操酒后的无病呻吟,更不是醉后的口吐狂言。把它和曹操当年咏唱的《对酒》歌稍稍比较一下,我们立刻会发现,这里的情感深沉多了,这儿的胸怀开阔多了,其中的理想也现实多了。曹操不再是一个只知用五色棒杖杀豪门的洛阳小县尉了,也不再是煮酒戏英雄的骄横将军了,而是一个志如泰山、胸似大海的周公了。



神仙仙仙[6638129] 2005-09-21 16:31
题目:Re:接前文
尽管曹操的双手曾沾满了黄巾起义将士的鲜血,尽管他的胸襟里还有那么点奸气,但他毕竟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因此,当我们驻足倾听那老骥伏枥的酣歌长嘶时,会强烈地感觉到:曹操是一个时代的奋进者,更是一代士人崭新人生的一面旗帜!
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曹操毕竟又是一个“奸贼”、“奸雄”。小说《三国演义》把他打扮成一个“奸绝”的形象,并非完全向壁虚造。只不过是作者罗贯中过分夸大了曹操“奸”的一面,以致几乎掩盖了他“雄”的一面。罗贯中是站在刘备为汉家后代、继承人的立场上写作的,所以在他的笔下,刘备无处不仁,曹操无处不奸。正统的有色眼镜常常会将历史人物看成颠倒的、偏色的,于是曹操在舞台上就成了白脸的丑角了,而刘备这个和刘邦一样的昔日酒色之徒竟成了“仁绝”的红脸了。
    尽管在戏曲舞台上,曹操始终是个“白脸奸臣”,但从史料的分析来看,他实在是个非常能干、非常清醒的人。陈寿《三国志》说他是“非常之人,超世之杰”,并不是瞎捧场。
    不妨举这样一件事:建安二十四年,也就是曹操去世的前一年(公元219年),孙权上书曹操称臣,还大讲一通“天命”,劝曹操废汉自立。曹操部下也有许多人上书,拥戴曹操“正大位”,写的那些颂扬话,虽不是蓝天作纸、大海当墨一类,却也听着让人肉麻。比如:“汉朝的皇帝已经只剩一个空衔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尺土属于他。”“您老人家的功劳比山高、比海深。您要不当皇帝,天下百姓都该愁死了!”“众望所归,民心所向,上应天心,下合民意,您还犹豫什么呀!”但是,曹操没有听。他只把孙权的信给群臣传看,并说:“孙权这小子要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呀!”(“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邪!”)
    在颂扬话、奉承话铺天盖地的时候,能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实在是衡量政界人物成熟度的最好标尺。就曹操当时的环境来看,吴、蜀未灭,汉室犹存,鹿死谁手尚在未定之数。如果听了那些拍马屁或自己想从中捞取便宜之人的话,那就得背上“篡汉”的罪名,在“政治虽浊而风俗不衰”的汉末,可能大失民心,还可能使原先各自割据的群雄,在拥汉的旗帜下团结起来,组成联合阵线。曹操没有听,正是他的精明之处。他的儿子大不如父,曹操一死,就忙着登基。魏祚短促,跟这是有相当关系的。
    当今社会,在我们各级干部身边,都有一些喜欢说颂扬话、奉承话的人在。如果领导干部头脑发热,喜欢听,这些颂扬的话就会越说越离谱。三分成绩说成十二分,没有成绩就假造政绩,问题则遮着、盖着,有的不许说,有的不敢说。结果,领导干部就会在一片颂扬声中渐渐发昏。一旦积累的问题爆发,悔之晚矣!袁世凯做皇帝梦的时候,听到左右汇报,都是一片拥戴,连报纸都是专门为他另印,只拣好话说,待到蔡锷举义,全国倒袁,袁世凯这才叫一声“大事不好”,从此一病不起,一缕游魂往丰都城去了。如果他当初知道那些逢迎之辈只是把他放到炉火上烤,或许不是这样的结局。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取得成绩的时候多看看存在的问题,在发展顺利的时候多想想困难,对颂扬声多泼点冷水,对批评话多加以鼓励,奉承拍马的人离他远些,敢说真话的人靠他近些。这样才能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永远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让人放在炉火上烤,结果是很不妙的。
现代的人在看问题的时候是要讲一分而二的。所以我们在为曹操翻案的时候,也不必遮盖他的“丑”。
 少年时的曹操是“机警”而“任侠放荡”,比一般的地痞无赖稍强些。《三国志&#8226;武帝纪》注引《曹瞒传》说,曹操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他的叔父数次向曹嵩告他的状。曹操又怕又恨,便想出了歪点子来对付。一次在路上遇到叔父,故意装作脸歪口斜,叔父奇怪地问他缘故,曹操回答说:忽然间中风了。叔父赶快将此事告诉了曹嵩,曹嵩很惊愕,忙把曹操叫来,一看,脸面口嘴很正常。曹嵩问他:叔父说你中风了,已经好了吗?他回答说:我从来就没有中风,只是叔父不喜欢我,故意这么瞎说的。打这以后,叔父再告他的状,曹嵩再也不信了,于是曹操就更加放荡不节了。
曹操的肆放任侠,其实正是曹嵩溺爱的结果,也是贵戚豪门子弟常犯的通病。梁人《小说》曾生动地描绘了他的一段逸事,原文照录如下,以免失其风采:

       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妇,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呼叫云:“有偷儿至!” 庐中人皆出观。帝(指操)乃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动。帝复大叫:“偷儿今在此!” 绍惶迫自掷出,俱免。
此或系小说家虚构,然而以曹操谲诈、游放的个性看,未必没有此类的无赖行径。
及曹操长大成人、掌了权,这种奸诈的个性不但没改,反而愈演愈烈。疑杀吕伯奢全家,托梦杀左右侍卫,都是我们熟悉的例证。今再拈《三国志》注引《曹瞒传》所记诸事中一则,以窥其一斑。文曰:

  (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被服轻绡,身自佩鞶囊,以盛手巾细物,时或冠帢帽(一种简易的皮帽,非官服)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没杯案中,肴膳皆沾汙巾帻,其轻易如此。
后人给这种佻易一个雅称,叫做“通脱”;还有一个贬称,叫做“谲诈”。
“通脱”用在求士上,就变成了“唯才是举”,就变成了建安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三年下的求贤三令,那话便是:像吴起那样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的人,像陈平那样有盗嫂受金之耻的人,如伊挚、傅说那样鼓刀弄瓦出身于低贱的人,如管仲、苏秦那样朝秦暮楚的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不论其不廉无行、不仁无孝,“吾得而用之”。此三令彻底打破了汉代征辟、查举制度中那种以孝廉、德行位准则的儒教束缚,是政治社会道德思想的一大变革,也是汉末党人名士品评人物风尚的一大发展,是为士人们打开了一扇进身立功立名的大门。
“谲诈”用在人生哲学上,就变成了曹操那句骇世惊俗的明言:“宁教我负天下人,毋教天下人负我!”看到皇帝的招牌还有用,就迎天子建都于许昌,又是献上自己家乡的九酿酒,又不惜代价献上自己的三个女儿(宪、节、华)给献帝做夫人。在封为魏王之后(216年),又更加紧锣密鼓地准备篡位,自己怕污名青史,便由儿子曹丕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荀彧自初平二年(191年)投奔曹操后,运筹帷幄,安邦定人,为曹氏集团扫平北方、南取荆州立下了汗马功劳,是一个可以和刘备的诸葛亮、孙权的周瑜相提并论的人物。后来因为反对曹操封魏公,而遭受冷落,使之郁郁病亡。《魏氏春秋》更说:“太祖(操)馈彧食,发之乃空器也,于是(郁愤)饮药而卒。”此事之有无姑且不论,然而曹操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态度对待士人,确是可以肯定的。名士孔融屡屡跟他过不去,便被他以“大逆不道”、“浮华交会”、“败伦伤理”等罪名杀掉了;崔琰因为对曹操称魏王(216年)表示一点不满,便让曹操以“腹谤”罪杀了头;杨修因支持曹植与曹丕争太子,又为人极聪明,曹操怕自己死后曹丕对付不了他,便借杨修与曹植醉酒私出司马门一事而杀之……曹氏集团中的拥汉派无一不被曹操或杀害、或废免,而对不利他身后事的人(如杨修之流)几乎是格杀勿论的。曹操的“谲诈”比汉高祖刘邦一点不差,“兔死狗烹”都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在《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中,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从豪族与寒族的对立性上着眼,指出曹操一生的行事无一不和他的出身有关,他说:“联系曹操的阶级出身来考察,就可知曹操出身阉宦家庭,而阉宦之人,在儒家经典教义中不能占有政治上的地位,若不对此不两立的儒家教义摧陷廓清,则本身无以立足,更无以与儒家豪族人物(诸如一门三公的袁绍之辈)相竞争。故曹操尚节俭而弃奢侈,任人为才而轻孝廉,好法术而鄙儒术等等,都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个人以为,陈先生所论虽然有点绝对化,然而至尽仍不失为不易之论。从这一点去透视曹操的煮酒、禁酒以及对酒歌,或许更能准确了解曹操的“奸”与“雄”。


全文完


神仙仙仙[6638129] 2005-09-21 16:32
题目:Re:題外話
題外話:

谈及曹操在军事和政治上的优异表现,可说是无人不知。在我看来,他在文学上的成就也是非同凡响。在这里,我想重点提到他的《步出夏门行四首》:

  云行雨步,超越九江之皋。临观异同,心意怀犹豫,不知当复何从。经过至我碣石,心惆怅我东海。(云行至此为艳。)
[其一]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一解。波一作涛。右观沧海。)
[其二]
    孟冬十月,北风徘徊,天气肃清,繁霜霏霏。鹍鸡晨鸣,鸿雁南飞。鸷鸟潜藏,熊罴窟栖。钱镈停置,农收积场。逆旅整设,以通商贾。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二解。右冬十月)
[其三]
    乡土不同,河朔隆寒。流澌浮漂,舟船行难。锥不入地,苇籁深奥。水竭不流,冰坚可蹈。士隐老贫,勇侠轻非。心常叹怨,戚戚多悲。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三解。右(上)[土]不同)
[其四]
    神龟虽寿,犹有竞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怡一作姑。右龟虽寿。)
    其一又称《陇西行》,属《相和歌.瑟调曲》。建安十二年(2O7)曹操北征乌桓时所作。此是第一章。明人钟惺在《古诗》中说:“《观沧海》直写其胸中眼中,一段笼盖吞吐气象”,道出了此诗的特点。全诗气势磅礴,意境壮阔,透出一股叱咤风云,吞吐宇宙的豪情壮志,写画出一位杰出政治家的胸襟气魄。(韦凤娟)
    毛泽东同志在《浪淘沙.北戴河》一词中,曾提到曹操北征乌桓和他的这首诗:
    “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在这首词中,毛泽东同志对曹操远征乌桓,消灭袁氏残余势力,完成北方的统一事业,给予历史的肯定。但曹操毕竟是封建朝代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的文治武功又哪能和我们今天无产阶级的伟大事业相比呢?时代不同了,已经“换了人间”。(选自柳春藩《三国史话》)

    其四阐发了诗人的人生态度,笔力遒劲,气韵沉雄,深刻地表达了曹操老当益壮,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传说中的神龟,可以活三千岁,但终有死亡的一天;能够腾云驾雾的蛇,也免不了化为尘土。人终究是要死的,但有生之年,就要努力奋斗。这一年曹操五十三岁,已经进入“暮年”,但他要象伏在马棚里的老骥一样“志在千里”,继续为统一大业,努力奋斗。曹操的这种积极进取精神,是值得肯定的。(选自柳春藩《三国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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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沫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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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来看曹操确实是一个值得令人敬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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