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写一篇小说的话,杀人狂,同性恋,吸毒,这样的情节将大量充斥其中。这种偏好像是一股暗涌。即使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童趣盎然的公园,都不能幸免。我始终觉得我的一部分属于黑暗。像癌细胞一样无法割除。现世下,我知道,也很明了。所以,如果我写小说的话,其中必然会给主人公设置一个出口。虽然我自己从未得到过出口。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有些精神代偿的意味。就像娈童业发达的日本。哦是的,漫画就是娈童的产物。可能很多人不认同甚至觉得我在胡说八道。但他们更不了解的是,如我一般的精神糜蚀者。所谓的精神糜蚀者,就是一方面满足于这种超视角的审视能力,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完完全全映射了某部科幻电影里的科学怪胎:迷乱,失序,试图终结自己。这是无法避免的命运和结局。或者说是被期望发生的。但正是因为这样的因果关系,所以才会产生一个循环的矛盾。
人类作为众多生物中的一种,无论高级与否,始终都有一层核意识保护我们驱动我们,令我们的身心产生一个无限向上的力。目的只有一个——存活并繁殖。而这个时候,正如我先前所做的引喻那样,某个科学怪胎诞生了。他有更高层的意识,高到甚至能够洞悉世间的一切变化与去向。其中也包括他自己。他发现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真正意义上的与众不同。对于不能融入到比他劣等一层的同类而感到孤独。他诞生的伊始就被设定成人形,然而心智却与他的同类相去甚远。久而久之,这种由智商和情商双重作用下产生的力开始与核意识对冲,碰撞。他感到矛盾和痛苦。他想终结自己。
哦,我说回我的暗黑意识。我探究过它。何时发生,怎样的促因,以及事件的坐标。在寻到答案后,我还是找不到出口。或许这印证了那句古老的预言。探寻事件的本身已毫无意义。不能修正和掌控,任何手段的盘根问源都显多余。但我要做的,我想做的,就是把它写成小说。一如我说过这是毫无意义的,还还是想尝试去做。就像人类本身。除了无限繁殖和占据空间外,并没有更深刻的意义。充其量只不过是食物链终端上一个只消费不生产的特异物种。但人们还是这样,毫无意义地繁殖着,占据着所剩无几的空间。他们能做的,他们想做的,无非是被由核意识制造产生的无限向上的力驱驭着,不断挤进由物质和情欲构造的象牙塔,并自欺欺人地定义了诸如亲情友情爱情,幸福快乐责任感至上的意义标本,而后欲盖弥彰般不断重复掠略与占有。这种情形像是吸毒。但与吸毒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伤害其他物种,后者伤害自己。追索的实质没有区别,瞬间的快感而已。
既然我把两者都借以象牙塔作喻,其中必然有着亘古不变的定量。譬如,一克粉末在最初时会把身体抛进一个无限向下的洞。掉得越深,越感到快慰。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刺激,恐怕五克十克也再不能满足欲望的深壑。噢,忘了说,核意识里源源不断产出的就是欲望。想吃,想喝,想穿衣想做爱。这些都是欲望。
我同样思索的是,如我先前引指过的科学怪胎。换一种介质加以表述的话,我是在思量佛学里倡促信徒抛下一切情与欲,皈依佛门,虔诚为至。这本身,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巨大的悖论。既然要修真,就真的要不吃不喝不睡觉不做爱。佛门将无后。而我想说的正是这种悖逆与矛盾的实体,只不过我第一次的引例用了科学怪胎,第二次戳破了佛学沿用了千百年的误谬。这种矛盾来自于——在不能极左和极右的情况下,我们即不能终结自己,也没办法无视现世里发生的关于自己的一切。实际上有的人成功了。他们了断了往生以来所有的痛苦,身前身后所有的思量无助惶惑孤独,统统抛给还在存活着的人。而我想写的小说,正是想撰刻出处于这种游离状态的人。
吸毒,同性恋,杀人狂。其中的任何一个标签,对于芸芸众生来说都是非正常状态。你们感到好奇,想要探究。越是深入越觉得有种力量吸引你。也有可能会引发你的生理反应。恶心呕吐之余你还是好奇,想要走得更近看得更真。于是,SM的性征被印证了。
如果没有现下的规范,藉由道德伦理所创生的一系列秩序与属性,常态与非常态将失效。构成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二元对立将无法丈量秩序与非秩序。所以,你的隔壁不是同性恋就是异性恋,或者说,你的后代不是善类就是败类。假设这种丈量的失效真的发生,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缺少了X与Y之间任意可能的二元坐标时,人类将会无所适从。失序,混乱,无限向一个方向坠落。而当我再三提到过的那个科学怪胎,他悟懂了这些所谓道德秩序伦理文明全部都是以人择原理出发,狭隘且独裁并极具破坏力时,又能以怎样的标尺去调校同属一类的实质矛盾与悖逆?
这时,我的故事要开始了。规劝思想太过明媚的人最好不要看。这个暗黑的地域是你从未到达过的。它可能会让你产生严重不适。不得不说的是,这部小说的确反应了作者当下世界观价值观,但,我既然叫他小说,就请不要问为什么这段情节不符合逻辑那个人物难归于现实。世界是这样,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我的故事,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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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应当从现下开始。
现下的情况是,我走在一条逼仄的走廊里。消毒水的味道,阴晦狭长。漆成了乳白色的门已开始泛黄,掉了颜色的栏杆横在窥视窗上。这里我不经常来,因为对这种晦暗狭长的通道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那种情景好像是掉进一个无底的洞,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在黑暗中死去一般。我怕死。非常怕。这种怕是本能性的,在我生下来就借由脱氧核糖核酸遗降到我的身体里。所以,血液每循环一次,我就知道怎样做才能避开危险并存活下去。在我第三次摸到衣兜里的字条时,我走到了最里边的一个房间。与其他房间不同的是,这间房门并没有上锁。我又一次把字条拿出来,1614.不错。十六楼十四房。是这里。我敲了敲门,然后推开门走进去。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得到他想要的。任何手段。然后还会用任何可能的手段摆平先前因为夺取所制造的麻烦。当然。高智商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后才是强大的物力与财力。我之所以把智商放在第一位,是因为这种属性少之又少。就像天生通灵一样,是天生的。那个人还对我说过,我们被一句话骗了一辈子。是哪句呢?天才靠99%的努力和1%的天份。其实应该把这句话反过来才说才对。噢,还有,别总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
那个人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脚底泛起丝丝凉意。而我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开他的眼睛。那种直视像是能穿破我心底最后的一层膜,然后他把它捅得稀烂。至于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实在难以做下评判。姑且叫他罗米吧。罗米是我十八岁时认识的。罗米自从我认识他开始一直都喜欢穿灰色呢绒风衣。衣摆及膝,看不出是他灰色的裤子还是风衣的颜色更深一些。他喜欢短发,不像我,平日里长发飘扬。他的鬓角和脖根都用剃刀刮得很平整,丝毫不乱。他天生的熊猫眼。以至于现在都有一个问题盘桓在我心里。是不是穷思竭虑的人睡眠都不好。他的头脑里装的都是些什么?有时我甚至会有那样的冲动,想剖开他看一看究竟。这种欲望再次升腾的时候,是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坐在白色床铺上的罗米在为我冲一杯果汁。我把字条揉碎扔进角落的纸篓里,然后坐下。在我面前有一面很大的落地镜。自己与自己对视时分明觉察到左脸微笑右脸狰狞。或许这种错觉是在看过心理医生后才有的。可能更早些。当时的情况是,医生诊断我有强迫倾向、中度抑制症和抑郁症。医生说,这种病与精神分裂只一线之隔。左一点,就是天才,右一点,就是精神病人。从这一点来看,疯子和天才并没有明显的差别。
罗米把冲好的果汁递给我。我呷了一口。正在思量着该说些什么的时候,走廊里传来一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喊叫声。接下来的情景应该是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用高压电电倒她,然后把她绑在床上,扎一针杜冷丁之类的镇定剂。只几分钟的时间,女人的叫声便逐渐式微。最后像是等着挨宰的猪羊,大口喘气。罗米耸了耸肩,像是在说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接下来的事是,他闩好门,把窗帘遮上。我躺在吱呀作响的床上看雪白的天花板。感觉自己像是被洗脑了般,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一件件褪去。眼前都是雪白的,虚无的。
雪白的,虚无的。这种置身于混沌的情景和吸毒大致不二。第一次我吸的是吗啡。和我躺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可能是由于吸毒过量的原因,只要一坐起来就会眩晕,止不住的呕吐。躺下去闭上眼,知觉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但却不真实。清晰的感觉是,每过一段时间,大脑里就会翻腾出比平时多更多的思绪和事件。而后感觉过了很长时间,抓起闹钟结果才刚刚消逝一两分钟而已。混沌是说,那些在大脑里走过的概念和事件犹如梦境一般,甚至有可能会看到死去的人,并且跟他们对话。而下一秒,才惊觉起来。原来现下里跟自己对话的人早已死去多年。噢,这不是通灵,是幻觉。毒品最让人着迷的地方就是幻觉。平日里很多不可能实现的希冀在幻觉里统统得到满足。甚至有可能是由记忆延伸出来的杜撰。或者,从某种超视角来说,幻觉统一了自我和本我。在我掉进去之后,任何有可能发生的事都不用自我来随时提醒和审视本我。我完全不必用理智丈量自己在幻觉里的行为,只需要随性而做。于是快慰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毒品所能给我的幻觉又跟梦有着巨大的差别。因为它从来不会让我做恶梦。所以,大多时候,如果感到惶惑,适时的幻觉并无不可。生理上的苦楚藉由体内的内啡肽消解,但心理上的疮痛就没有那么容易平复了。接下来的情况是,能够触发阈值的临界点越来越高,只是稍觉烦闷就会从抽屉里摸出粉末,让自己陷入幻觉。
“还记得小艾这个人么?”穿好衣服点了根烟,罗米突兀地提到这个人。
“哦,是的。记得。”我对着落地镜吐出一口浓重的烟雾。他这么一提醒,仿佛时光又退回到了若干年前,小艾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吸食粉末的情景。
“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个美少年。当然,如果他现在还活着的话,他照样是个美男子。这一点毋庸置疑。”罗米食指上的白金戒指折射出来的光打在镜面上,斜着的角度,我看见他像是自嘲般地笑了一下。然后他习惯性的摩挲他的下颚。“那个时候,我还处在内忧外患的状况下。但最后,是我,凭着超人的智商一路过关斩将。所以,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我。不是小艾,也不是别人。是我。你知道吗?”罗米的音量始终处在一个平稳的状态。没有峰值,没有低谷。像是电台午夜档的某部惊悚小说,引出具有吸引力的情景,同时提示危险的细节。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只是一味地把过滤嘴往嘴里塞。他则一直坐在白床单上,以倾斜六十度的夹角映在我面前的落地镜上。
时间不断堆迭在深秋的午后。罗米一直絮聒着若干年前的旧事,我不断应声附和。他讲到一处停顿时,我提议说我们喝点什么吧。于是罗米欠起身从床下大行李箱里摸出一瓶芝华士12年。我问他有没有绿茶,他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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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决定要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知道,一些旧事必将被提起。再次回到事件的坐标上,加以解析它们对于我现世的影响。说到影响,我又不得不像其他小说作者那样,罗列一堆关于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和背景阅历。我始终相信阅历对人格的影响。是善类,还是败类,全凭十几年的养成。我说阅历。当我坐在诊室的转椅上,罗列出一大堆我的病症时,医生的脸明显地抽搐了一下。他似乎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的案例。我告诉他我有强迫倾向、潜在抑制症,抑郁症。
具体的事件是,我举例。譬如黑蜘蛛。常见的那种又黑又大的蜘蛛。它本身是对我无害的。但我却无法抑制住对它的恐惧感。但这并不是症结所在,我所患有的强迫倾向是,看见黑蜘蛛的一段时间内总是无法停止一个幻想。我幻想着那么可怖的多足生物被我吃掉。黑绿色的皮和血在我喉间翻滚,它的足不停挣扎,敲在我的食道粘膜上。一想到这我感到既恐怖又恶心。可又无法停止这种毫无意义的令人发毛作呕的幻想。还有抑制症。在我眼里,台灯不只是台灯。我几乎能看到它的一切。螺钉,配线,谁制造了它,在怎样的工厂,被废弃后在垃圾堆里的情景。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促成了我强迫倾向的恶化。我几乎能想象到,当蜘蛛被我吞下时的每个细节。我的胃液腐蚀它黑色的外壳,绿色的内脏,以及它带有刚毛的八只长足。它们统统在我胃袋里被转换成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至于抑郁症,没什么好说的了。但我觉得我的病症不同于他人之处就是,我始终感觉到我的身体里有两个我。我知道,一个是动物性核意识所产生的基本求生欲,另一个,就是看穿了这个世界的本质从而觉得一切都毫无意义的高层意识。一切都毫无意义。包括我把我的病兆说给医生听。我始终坚信没有人能治好我。任何手段,任何人。我还对医生说,关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我所掌握的不比他少,也不比他差。甚至可以说,考一个狗屎大学我就可以挂牌做心理咨询的营生。正是因为这样,连我自己都感到无能为力,那又有谁能治好我。不过,我还是按照约定付给医生出诊费。走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他惊愕地坐在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噢,我忘记说了。我还是个非正常性取向者。以至于罗米曾经半开玩笑地说,你是个多功能的变态天才。精通三国语言,法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哲学文学经济学……这个列表远远不止这些。但我始终觉得那不是我的骄傲。我真正感到骄傲的是,我不会像其他凡庸世俗的男人那样,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拥有不会眷顾的家,然后无限度追逐跑车别墅啤酒和玩弄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在我看来,那些只不过是黄土一垄。噢对。特别是婚姻。我为什么要像那些凡庸的男人那样上更好的大学找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娶更漂亮的女人,然后看着自己的后代无限重复这个一成不变且无趣的循环。如果让某个成功男人写出一部竹简麻编的光辉史,无非是千篇一律的物质罗列。所以,我为自己能免俗感到骄傲。而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天生的敏锐与超脱,我变得更加孤独。有人唱过,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为了避免与可耻扯上任何干系,我努力变得更像同类。我喝酒,同他们谈论女人。我试图把自己埋进人群里。
在我觉得可耻的时候,我认识了小艾。
那应该是一个夏天的午夜。我们喝了很多酒。喝酒时的话题无非是他睡过的女人和圈子里的事。我在想,像他这样的人是不是都如此闷骚。生活里除了啤酒和女人之外再无其他。噢,至少一星期前我还看到过小艾的手下用砖块拍倒了几个人。除了偶尔的血腥外,更能显出他与众不同的身份也就只剩纹身了。十七岁的小艾纹了一个很大的图案在后背。是用鸽子血和朱砂作引,刺了上万针才完成。纹身要喝酒后才能看出来。那是一只血红色的骷髅。他脱下棉T恤给我看过后我不免担心起来。我提醒他说,如果让某些人知道你是黑社会老大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他轻描淡写地笑了笑,仿佛从来没考虑过会有哪些不知死活的人会招惹他。事实好像也是如此。平日里前簇后拥,根本不用考虑会有怎样的危险莅临。
“那如果像今天这样,只有你自己,没人保护你,而恰巧我又是个坏人该怎么办?”我放下酒杯问他。
小艾大笑起来。他说你这个人还真幽默坏人,没有比我更坏的人了。“我知道你不会。不是吗?”小艾用两根手指捏我我的下巴,然后把嘴凑过来,轻轻在我有些麻木的唇上咬了一口。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点了一根烟,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的透明塑料袋。我问他那是什么,他讪讪地笑。
“本来圈子里是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贩毒者不碰毒。但今天是个例外。因为我想跟你玩得更高兴一些。”小艾把一些粉末状的物体洒进我们俩的酒杯,他一仰头把剩下的半杯酒全部喝掉,然后他看着我,像是等待一头撞进陷阱的小鹿,充满了期待与窃喜。我学他的样子,仰起头一饮而尽。他满意地笑了笑。
人作为一种动物,无论高级与否,性、欲望,这些是不需要学的。天生就会。因此我并没有因为缺乏经验而显得手足无措。那一晚,在药力的作用下我们玩得很高兴。每一次都是被期待般的炽烈跌宕。有时我会把手放在他身上,感受他每一吋青春姣好的肌肤。有时他会把头放在我肩膀上,或是猛然间把嘴凑过来亲吻我。我们都很主动。不像和女人那样,最激烈的部分永远由男人掌控。我们在药力的推动下,攀比着想要先到达那座峰。最后我们都累了,一丝的力气也没剩下。我承认,我喜欢年轻男孩的身体。因为它不想女人的身体那样柔弱绵软。仿佛捏下去就担心下一刻会不会弹起来。我喜欢他致密的短发,喜欢他的宽肩窄背,甚至连我也说不出来更喜欢他哪。只是不停地在他身体上游走。一吋吋,从上到下。从平滑的胸口到突兀的脚踝。最后我把剩下的粉末全部倒在对方的腹部上,互相吸食。
药力稍退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电视的频道锁定在雪花上,空白一片。我晃了晃沉重的头,坐起来。小艾还在沉睡着,毛巾被盖住他的下半身。他是赤裸的。柔软的腹部一起一伏。我在想他也没那么坏。至少现在是这样。我还记得宠物手册上说过,如果狗狗肯把脖子和腹部露出来让你抚摸,那就表示它对你绝对的忠诚和信任。而此时熟睡的小艾,这样一丝不挂地躺在我面前,竟也变得可爱起来。我偷偷亲了他一下,然后关上电视,拉好窗帘,径直向洗手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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