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年暗黑小说力作——《十六楼的周期》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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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写一篇小说的话,杀人狂,同性恋,吸毒,这样的情节将大量充斥其中。这种偏好像是一股暗涌。即使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童趣盎然的公园,都不能幸免。我始终觉得我的一部分属于黑暗。像癌细胞一样无法割除。现世下,我知道,也很明了。所以,如果我写小说的话,其中必然会给主人公设置一个出口。虽然我自己从未得到过出口。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有些精神代偿的意味。就像娈童业发达的日本。哦是的,漫画就是娈童的产物。可能很多人不认同甚至觉得我在胡说八道。但他们更不了解的是,如我一般的精神糜蚀者。所谓的精神糜蚀者,就是一方面满足于这种超视角的审视能力,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完完全全映射了某部科幻电影里的科学怪胎:迷乱,失序,试图终结自己。这是无法避免的命运和结局。或者说是被期望发生的。但正是因为这样的因果关系,所以才会产生一个循环的矛盾。

 

人类作为众多生物中的一种,无论高级与否,始终都有一层核意识保护我们驱动我们,令我们的身心产生一个无限向上的力。目的只有一个——存活并繁殖。而这个时候,正如我先前所做的引喻那样,某个科学怪胎诞生了。他有更高层的意识,高到甚至能够洞悉世间的一切变化与去向。其中也包括他自己。他发现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真正意义上的与众不同。对于不能融入到比他劣等一层的同类而感到孤独。他诞生的伊始就被设定成人形,然而心智却与他的同类相去甚远。久而久之,这种由智商和情商双重作用下产生的力开始与核意识对冲,碰撞。他感到矛盾和痛苦。他想终结自己。

 

哦,我说回我的暗黑意识。我探究过它。何时发生,怎样的促因,以及事件的坐标。在寻到答案后,我还是找不到出口。或许这印证了那句古老的预言。探寻事件的本身已毫无意义。不能修正和掌控,任何手段的盘根问源都显多余。但我要做的,我想做的,就是把它写成小说。一如我说过这是毫无意义的,还还是想尝试去做。就像人类本身。除了无限繁殖和占据空间外,并没有更深刻的意义。充其量只不过是食物链终端上一个只消费不生产的特异物种。但人们还是这样,毫无意义地繁殖着,占据着所剩无几的空间。他们能做的,他们想做的,无非是被由核意识制造产生的无限向上的力驱驭着,不断挤进由物质和情欲构造的象牙塔,并自欺欺人地定义了诸如亲情友情爱情,幸福快乐责任感至上的意义标本,而后欲盖弥彰般不断重复掠略与占有。这种情形像是吸毒。但与吸毒本质的区别是,前者伤害其他物种,后者伤害自己。追索的实质没有区别,瞬间的快感而已。

 

既然我把两者都借以象牙塔作喻,其中必然有着亘古不变的定量。譬如,一克粉末在最初时会把身体抛进一个无限向下的洞。掉得越深,越感到快慰。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刺激,恐怕五克十克也再不能满足欲望的深壑。噢,忘了说,核意识里源源不断产出的就是欲望。想吃,想喝,想穿衣想做爱。这些都是欲望。

 

我同样思索的是,如我先前引指过的科学怪胎。换一种介质加以表述的话,我是在思量佛学里倡促信徒抛下一切情与欲,皈依佛门,虔诚为至。这本身,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巨大的悖论。既然要修真,就真的要不吃不喝不睡觉不做爱。佛门将无后。而我想说的正是这种悖逆与矛盾的实体,只不过我第一次的引例用了科学怪胎,第二次戳破了佛学沿用了千百年的误谬。这种矛盾来自于——在不能极左和极右的情况下,我们即不能终结自己,也没办法无视现世里发生的关于自己的一切。实际上有的人成功了。他们了断了往生以来所有的痛苦,身前身后所有的思量无助惶惑孤独,统统抛给还在存活着的人。而我想写的小说,正是想撰刻出处于这种游离状态的人。

 

吸毒,同性恋,杀人狂。其中的任何一个标签,对于芸芸众生来说都是非正常状态。你们感到好奇,想要探究。越是深入越觉得有种力量吸引你。也有可能会引发你的生理反应。恶心呕吐之余你还是好奇,想要走得更近看得更真。于是,SM的性征被印证了。

 

如果没有现下的规范,藉由道德伦理所创生的一系列秩序与属性,常态与非常态将失效。构成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二元对立将无法丈量秩序与非秩序。所以,你的隔壁不是同性恋就是异性恋,或者说,你的后代不是善类就是败类。假设这种丈量的失效真的发生,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缺少了X与Y之间任意可能的二元坐标时,人类将会无所适从。失序,混乱,无限向一个方向坠落。而当我再三提到过的那个科学怪胎,他悟懂了这些所谓道德秩序伦理文明全部都是以人择原理出发,狭隘且独裁并极具破坏力时,又能以怎样的标尺去调校同属一类的实质矛盾与悖逆?

 

这时,我的故事要开始了。规劝思想太过明媚的人最好不要看。这个暗黑的地域是你从未到达过的。它可能会让你产生严重不适。不得不说的是,这部小说的确反应了作者当下世界观价值观,但,我既然叫他小说,就请不要问为什么这段情节不符合逻辑那个人物难归于现实。世界是这样,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我的故事,开始了。

 

 

故事应当从现下开始。

 

现下的情况是,我走在一条逼仄的走廊里。消毒水的味道,阴晦狭长。漆成了乳白色的门已开始泛黄,掉了颜色的栏杆横在窥视窗上。这里我不经常来,因为对这种晦暗狭长的通道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那种情景好像是掉进一个无底的洞,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在黑暗中死去一般。我怕死。非常怕。这种怕是本能性的,在我生下来就借由脱氧核糖核酸遗降到我的身体里。所以,血液每循环一次,我就知道怎样做才能避开危险并存活下去。在我第三次摸到衣兜里的字条时,我走到了最里边的一个房间。与其他房间不同的是,这间房门并没有上锁。我又一次把字条拿出来,1614.不错。十六楼十四房。是这里。我敲了敲门,然后推开门走进去。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得到他想要的。任何手段。然后还会用任何可能的手段摆平先前因为夺取所制造的麻烦。当然。高智商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后才是强大的物力与财力。我之所以把智商放在第一位,是因为这种属性少之又少。就像天生通灵一样,是天生的。那个人还对我说过,我们被一句话骗了一辈子。是哪句呢?天才靠99%的努力和1%的天份。其实应该把这句话反过来才说才对。噢,还有,别总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

 

那个人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脚底泛起丝丝凉意。而我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开他的眼睛。那种直视像是能穿破我心底最后的一层膜,然后他把它捅得稀烂。至于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实在难以做下评判。姑且叫他罗米吧。罗米是我十八岁时认识的。罗米自从我认识他开始一直都喜欢穿灰色呢绒风衣。衣摆及膝,看不出是他灰色的裤子还是风衣的颜色更深一些。他喜欢短发,不像我,平日里长发飘扬。他的鬓角和脖根都用剃刀刮得很平整,丝毫不乱。他天生的熊猫眼。以至于现在都有一个问题盘桓在我心里。是不是穷思竭虑的人睡眠都不好。他的头脑里装的都是些什么?有时我甚至会有那样的冲动,想剖开他看一看究竟。这种欲望再次升腾的时候,是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坐在白色床铺上的罗米在为我冲一杯果汁。我把字条揉碎扔进角落的纸篓里,然后坐下。在我面前有一面很大的落地镜。自己与自己对视时分明觉察到左脸微笑右脸狰狞。或许这种错觉是在看过心理医生后才有的。可能更早些。当时的情况是,医生诊断我有强迫倾向、中度抑制症和抑郁症。医生说,这种病与精神分裂只一线之隔。左一点,就是天才,右一点,就是精神病人。从这一点来看,疯子和天才并没有明显的差别。

 

罗米把冲好的果汁递给我。我呷了一口。正在思量着该说些什么的时候,走廊里传来一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喊叫声。接下来的情景应该是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用高压电电倒她,然后把她绑在床上,扎一针杜冷丁之类的镇定剂。只几分钟的时间,女人的叫声便逐渐式微。最后像是等着挨宰的猪羊,大口喘气。罗米耸了耸肩,像是在说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接下来的事是,他闩好门,把窗帘遮上。我躺在吱呀作响的床上看雪白的天花板。感觉自己像是被洗脑了般,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一件件褪去。眼前都是雪白的,虚无的。

 

雪白的,虚无的。这种置身于混沌的情景和吸毒大致不二。第一次我吸的是吗啡。和我躺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可能是由于吸毒过量的原因,只要一坐起来就会眩晕,止不住的呕吐。躺下去闭上眼,知觉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但却不真实。清晰的感觉是,每过一段时间,大脑里就会翻腾出比平时多更多的思绪和事件。而后感觉过了很长时间,抓起闹钟结果才刚刚消逝一两分钟而已。混沌是说,那些在大脑里走过的概念和事件犹如梦境一般,甚至有可能会看到死去的人,并且跟他们对话。而下一秒,才惊觉起来。原来现下里跟自己对话的人早已死去多年。噢,这不是通灵,是幻觉。毒品最让人着迷的地方就是幻觉。平日里很多不可能实现的希冀在幻觉里统统得到满足。甚至有可能是由记忆延伸出来的杜撰。或者,从某种超视角来说,幻觉统一了自我和本我。在我掉进去之后,任何有可能发生的事都不用自我来随时提醒和审视本我。我完全不必用理智丈量自己在幻觉里的行为,只需要随性而做。于是快慰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毒品所能给我的幻觉又跟梦有着巨大的差别。因为它从来不会让我做恶梦。所以,大多时候,如果感到惶惑,适时的幻觉并无不可。生理上的苦楚藉由体内的内啡肽消解,但心理上的疮痛就没有那么容易平复了。接下来的情况是,能够触发阈值的临界点越来越高,只是稍觉烦闷就会从抽屉里摸出粉末,让自己陷入幻觉。

 

“还记得小艾这个人么?”穿好衣服点了根烟,罗米突兀地提到这个人。

 

“哦,是的。记得。”我对着落地镜吐出一口浓重的烟雾。他这么一提醒,仿佛时光又退回到了若干年前,小艾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吸食粉末的情景。

 

“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个美少年。当然,如果他现在还活着的话,他照样是个美男子。这一点毋庸置疑。”罗米食指上的白金戒指折射出来的光打在镜面上,斜着的角度,我看见他像是自嘲般地笑了一下。然后他习惯性的摩挲他的下颚。“那个时候,我还处在内忧外患的状况下。但最后,是我,凭着超人的智商一路过关斩将。所以,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我。不是小艾,也不是别人。是我。你知道吗?”罗米的音量始终处在一个平稳的状态。没有峰值,没有低谷。像是电台午夜档的某部惊悚小说,引出具有吸引力的情景,同时提示危险的细节。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只是一味地把过滤嘴往嘴里塞。他则一直坐在白床单上,以倾斜六十度的夹角映在我面前的落地镜上。

 

时间不断堆迭在深秋的午后。罗米一直絮聒着若干年前的旧事,我不断应声附和。他讲到一处停顿时,我提议说我们喝点什么吧。于是罗米欠起身从床下大行李箱里摸出一瓶芝华士12年。我问他有没有绿茶,他摇摇头。

 

 

在我决定要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知道,一些旧事必将被提起。再次回到事件的坐标上,加以解析它们对于我现世的影响。说到影响,我又不得不像其他小说作者那样,罗列一堆关于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和背景阅历。我始终相信阅历对人格的影响。是善类,还是败类,全凭十几年的养成。我说阅历。当我坐在诊室的转椅上,罗列出一大堆我的病症时,医生的脸明显地抽搐了一下。他似乎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的案例。我告诉他我有强迫倾向、潜在抑制症,抑郁症。

 

具体的事件是,我举例。譬如黑蜘蛛。常见的那种又黑又大的蜘蛛。它本身是对我无害的。但我却无法抑制住对它的恐惧感。但这并不是症结所在,我所患有的强迫倾向是,看见黑蜘蛛的一段时间内总是无法停止一个幻想。我幻想着那么可怖的多足生物被我吃掉。黑绿色的皮和血在我喉间翻滚,它的足不停挣扎,敲在我的食道粘膜上。一想到这我感到既恐怖又恶心。可又无法停止这种毫无意义的令人发毛作呕的幻想。还有抑制症。在我眼里,台灯不只是台灯。我几乎能看到它的一切。螺钉,配线,谁制造了它,在怎样的工厂,被废弃后在垃圾堆里的情景。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促成了我强迫倾向的恶化。我几乎能想象到,当蜘蛛被我吞下时的每个细节。我的胃液腐蚀它黑色的外壳,绿色的内脏,以及它带有刚毛的八只长足。它们统统在我胃袋里被转换成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至于抑郁症,没什么好说的了。但我觉得我的病症不同于他人之处就是,我始终感觉到我的身体里有两个我。我知道,一个是动物性核意识所产生的基本求生欲,另一个,就是看穿了这个世界的本质从而觉得一切都毫无意义的高层意识。一切都毫无意义。包括我把我的病兆说给医生听。我始终坚信没有人能治好我。任何手段,任何人。我还对医生说,关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我所掌握的不比他少,也不比他差。甚至可以说,考一个狗屎大学我就可以挂牌做心理咨询的营生。正是因为这样,连我自己都感到无能为力,那又有谁能治好我。不过,我还是按照约定付给医生出诊费。走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他惊愕地坐在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噢,我忘记说了。我还是个非正常性取向者。以至于罗米曾经半开玩笑地说,你是个多功能的变态天才。精通三国语言,法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哲学文学经济学……这个列表远远不止这些。但我始终觉得那不是我的骄傲。我真正感到骄傲的是,我不会像其他凡庸世俗的男人那样,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拥有不会眷顾的家,然后无限度追逐跑车别墅啤酒和玩弄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在我看来,那些只不过是黄土一垄。噢对。特别是婚姻。我为什么要像那些凡庸的男人那样上更好的大学找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娶更漂亮的女人,然后看着自己的后代无限重复这个一成不变且无趣的循环。如果让某个成功男人写出一部竹简麻编的光辉史,无非是千篇一律的物质罗列。所以,我为自己能免俗感到骄傲。而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天生的敏锐与超脱,我变得更加孤独。有人唱过,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为了避免与可耻扯上任何干系,我努力变得更像同类。我喝酒,同他们谈论女人。我试图把自己埋进人群里。

 

在我觉得可耻的时候,我认识了小艾。

 

那应该是一个夏天的午夜。我们喝了很多酒。喝酒时的话题无非是他睡过的女人和圈子里的事。我在想,像他这样的人是不是都如此闷骚。生活里除了啤酒和女人之外再无其他。噢,至少一星期前我还看到过小艾的手下用砖块拍倒了几个人。除了偶尔的血腥外,更能显出他与众不同的身份也就只剩纹身了。十七岁的小艾纹了一个很大的图案在后背。是用鸽子血和朱砂作引,刺了上万针才完成。纹身要喝酒后才能看出来。那是一只血红色的骷髅。他脱下棉T恤给我看过后我不免担心起来。我提醒他说,如果让某些人知道你是黑社会老大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他轻描淡写地笑了笑,仿佛从来没考虑过会有哪些不知死活的人会招惹他。事实好像也是如此。平日里前簇后拥,根本不用考虑会有怎样的危险莅临。

 

“那如果像今天这样,只有你自己,没人保护你,而恰巧我又是个坏人该怎么办?”我放下酒杯问他。

 

小艾大笑起来。他说你这个人还真幽默坏人,没有比我更坏的人了。“我知道你不会。不是吗?”小艾用两根手指捏我我的下巴,然后把嘴凑过来,轻轻在我有些麻木的唇上咬了一口。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点了一根烟,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的透明塑料袋。我问他那是什么,他讪讪地笑。

 

“本来圈子里是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贩毒者不碰毒。但今天是个例外。因为我想跟你玩得更高兴一些。”小艾把一些粉末状的物体洒进我们俩的酒杯,他一仰头把剩下的半杯酒全部喝掉,然后他看着我,像是等待一头撞进陷阱的小鹿,充满了期待与窃喜。我学他的样子,仰起头一饮而尽。他满意地笑了笑。

 

人作为一种动物,无论高级与否,性、欲望,这些是不需要学的。天生就会。因此我并没有因为缺乏经验而显得手足无措。那一晚,在药力的作用下我们玩得很高兴。每一次都是被期待般的炽烈跌宕。有时我会把手放在他身上,感受他每一吋青春姣好的肌肤。有时他会把头放在我肩膀上,或是猛然间把嘴凑过来亲吻我。我们都很主动。不像和女人那样,最激烈的部分永远由男人掌控。我们在药力的推动下,攀比着想要先到达那座峰。最后我们都累了,一丝的力气也没剩下。我承认,我喜欢年轻男孩的身体。因为它不想女人的身体那样柔弱绵软。仿佛捏下去就担心下一刻会不会弹起来。我喜欢他致密的短发,喜欢他的宽肩窄背,甚至连我也说不出来更喜欢他哪。只是不停地在他身体上游走。一吋吋,从上到下。从平滑的胸口到突兀的脚踝。最后我把剩下的粉末全部倒在对方的腹部上,互相吸食。

 

药力稍退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电视的频道锁定在雪花上,空白一片。我晃了晃沉重的头,坐起来。小艾还在沉睡着,毛巾被盖住他的下半身。他是赤裸的。柔软的腹部一起一伏。我在想他也没那么坏。至少现在是这样。我还记得宠物手册上说过,如果狗狗肯把脖子和腹部露出来让你抚摸,那就表示它对你绝对的忠诚和信任。而此时熟睡的小艾,这样一丝不挂地躺在我面前,竟也变得可爱起来。我偷偷亲了他一下,然后关上电视,拉好窗帘,径直向洗手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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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楼主] 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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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了。那部分是你从来都不需要了解的。”当年的罗米是这样回答我的质问。其实很多事,我都像是有第六感一样,只需蛛丝马迹便会预知到结局。


罗米从十九岁认识我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戴着那枚白金戒指。它对于他的意义我不甚了解。或许就像女人之于男人的意义般,只是需要而已。至于我对他的意义,冥冥之中也有一种预感。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罗米的家里。郊外的一栋大别墅,过百平的花园庭院。花园中央有一座喷泉,半裸的女性雕像手擎宝瓶,水不断泻下来,落进大理石池子里。那还是我第一次去罗米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奢华与尊贵。罗米带我绕过前庭走进后院。他停下来指了指离车库不远的铁笼。

 

“那是我养的獒。”说这句话时,罗米的脸上闪过几分自足的表情。

 

“獒是很好的动物。顺从,忠诚。噢不,绝对的忠诚。誓死保护主人。”我顺着他指过去的方向看,的确有一只毛色纯正的大獒。至于什么是毛色纯正,连我自己也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到罗米的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大概猜得出来,罗米说它的力量和忠诚时,音调明显的重了许多。力量于他而言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裁决与统治的力量,以及拥有。但唯独忠诚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像力量那样轻而易举地得到。我知道,罗米的这种追求源自一种危机感。他比我更清楚存活的意义。

 

十五年前,罗米的母亲背叛了他父亲。他父亲布下了天罗地网想要抓住胆敢对他如此不忠诚的女人来。隔了一个中国,最后是在云南和缅甸边界的一个偏僻村庄里找到了她和她的孩子。罗米的母亲,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只因为一句“我厌倦了那种生活”而在两眼之间被开了一个大洞。女人倒下的时候,罗米就在当场。刚刚学会说话的他,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倒在花红脑绿的血泊里。他居然没哭。即使是黑洞洞还冒着烟的枪口对准他整个太阳穴时也没有。扳机押下去三分之一的时候,罗米的父亲说算了。或许他父亲是在想,这么顽硬的孩子,将来必定会是个狠角色。罗米就是靠着天生的顽韧活了下来。他知道活着的意义,因此倍加珍惜。


“知道么。獒其实就是狗的一种。与狗不同的是,他比狗更强悍更忠诚。它的强悍缘于恶劣的环境。”后来我在心底默默跟着他的节奏在心里重复他的话。他说在狗崽生下来之后,主人便会把几只嗷嗷待哺的小东西扔进地窖里。不给吃也不给喝,让他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那只,才是獒。犬中之王,力量与智慧的象征。嗯嗯嗯。我不断点头。这个典故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不过听这故事的时候我还小。并没有什么切身的体会。而此时,罗米站在阳光下,栗红色的短发像极了被豢养的獒,让人心生敬畏。

罗米从小就是在比较恶劣的环境下长大的。刻薄的继母,视他为低贱之人的父亲。他一个人默默承受了许多年。最后终于凭借着他的力量与智慧赢得了地位。

 

 

那一次,是在帮派争夺地盘时罗米主动要求出面解决争端。对方的老大是新进势力。贩毒,放鸡女,走私。任何能想到的。新势力的崛起倚仗着更高层的关系。但他毕竟是新势力,至少在尊敬前辈方面做得不够理想。新势力抢了罗米父亲的几个重要区域。夜场,商店,等等。然后新势力把他的毒贩和鸡女塞进去,大有不请自来的傲气。比较棘手的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和人选制裁新势力。罗米的父亲下定决心要教训这个不知好歹的后生。只是对方的实力比想象的要强大。因此罗米的父亲变得更加暴躁。这时,罗米适时地站到父亲面前,只一句话,把他父亲惊得险些从转椅上翻下来。“我需要你的女儿来替我演这场戏。”被搞得焦头烂额的黑老大显然忘了问,换一个人不可以么?他忘了问。于是罗米经过多方渗透,终于把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介绍给了有娈童癖的新势力老大。而后罗米化妆成妹妹的模样,成功的在新势力茶杯里下了预置好的毒药。继母当然不能放过他。那天晚上罗米的妹妹捂住沾满鲜血的下身蹭回来,继母咆哮着说要除掉他。父亲从转椅上坐起来甩了女人一巴掌,要她再也不许追究这件事。女人掩着半边红肿的脸拖起满身是血的女儿悲绝而去。父亲狠狠抱住罗米,咧开大嘴满意地称赞他。一颗金牙从他嘴里,折射出糜蚀的光。罗米从那以后就有了地位。而父亲也大肆称赞他的眼光果真没错。将来能继承罗氏大业的,除他罗米再无旁人。但罗米显然不满足于当下所拥有的。要拥有更多,就要做更多的事。而那个时候,罗米的叔叔也觊觎这个位置很久了。一直没找到机会而已。十五岁起,罗米就盘算着怎样做才会得到自己希冀的。他想要的,就一定要拥有。


“现在,我拥有你了。”罗米从钢琴前站起来,似乎是在自说自话地喃喃着。我说,我知道。你弹的是月光奏鸣曲第三乐章。“可是,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你要让我那么做?”我放下手中的热果汁问。

 

“别再问了。我说过,那部分是你不需要了解的。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就可以了。”他的手停在钢琴键上,背对着我说。

 

“你知道么,现在我有种心碎的感觉。特别是按照我的意志去做时。”我趿着毛拖鞋轻轻走到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他伸过来一只手放在我的手上。抚摩着。

 

“那种心碎的感觉是,知道了自己心爱的人和别人上了床。你知道吗?那是很难受的。”说这话时,我似乎觉察到他的身体在微微发抖。我挣脱他的手,把我的手放在他脸上。像是有什么液体从他脸上滑下。

 

“来吧。为我弹一首月光奏鸣曲第二乐章。那才是我最喜欢的。”我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轻轻地说。

 

这个时刻,我似乎不该再提及一些敏感话题。只有我才知道,罗米是脆弱的。他以为麻木代表坚强,但他错了。那只不过是高角度的脆弱而已。有些话,我想说出来。可偏偏堵在嗓子里吐不出一个字。看到这样的他,我不忍提及。是不是欺骗才算完满,隐瞒才是温存?

 

十八岁的我,坐在罗米身后。体味他音乐里流淌的坚强以及感伤。心里有鬼的我,还是选择了欺瞒。



“时光如水,岁月如歌……”春节晚会的主持人念着俗套的台词时,我和小艾正躲在被子里。

“我们认识多久了?我算算……”小艾一边趴着用脚撑起被子一边掐手指头算。

“一年零九十八天。没错。”我承认,跟小艾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只要我们在一起,那种快乐就会自然而然地涌出来。无需刻意。而罗米却不同。跟罗米在一起时,阴郁挥之不去。我甚至有些害怕看他的眼睛。他的精于算计和小艾的单纯比起来,显然是后者更让我感到舒服。而这种感觉是罗米给不了的。他不懂,他也从来没问过我。我恍惚有些懂了为什么当年罗米的母亲要冒死逃离。她想要的,他给不了。

“我说,你不要再去找鸡了吧。不干净不说,还总是让我惹一肚子气。”小艾的伴侣很多,但我知道,对于女人他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他的恋人只有我一个。他找女人的缘故可能是怕被别人说不正常,好面子的他,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

 

“你那么在意我的身体?你知道,我最爱的是谁。如果你不喜欢,那就算了。以后不找就是了。”他把手伸到我胳肢窝下故意挠我的痒。我经不住,苦苦哀求。闹累了,小艾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神秘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再来一次。我点点头答应他。于是小艾从床上翻到底下,最后还是没找到。我劝他赶紧上床钻被子里,光着身子被冻坏了可不好。小艾没办法,扫兴地钻了进来。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罗米给过我一包被我放在裤兜里。一直也没想起来,就那么放着没动。我拿出来冲小艾晃了晃,他眼睛一亮,就像饥渴的小动物眼巴巴盯着主人手里的奶水瓶。而这个时刻,竟有一些不适时的伤感绕上来,缠住我的心。小艾,以及我。关于我们能走多远。是不是剩下的日子里也像被期待的那样完满快乐。我不知道。

 

恍惚的须臾间,我想起了我的前任女友。那个跳拉丁舞的女孩。我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与众不同。对,与众不同。所以我的爱情也必然会是与众不同的。而那个时候,罗米毫不识趣地泼了我一盆冷水。他说,你和她,最多不超过两年。当时的我有些恼火,也鄙夷地对他的预言不屑一顾。但后来证实了罗米是对的。他所有的预言统统应验。最后,前女友牵着别人的手来找我时我才恍然知道罗米是这样敏锐。当时我不知道的是,罗米曾经找过她。告诉他说,我和她不适合在一起。我,罗米说我心机太重,城府太深。早晚有一天会发生什么。早晚。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但我没有责问罗米。因为我在想,能经得住考验的始终经得住考验。若是不能,费再多的唇舌也是徒劳。但我还是免不了要伤感。我悟懂了,如果我是与众不同的,我的爱情未必也是如此。所以,罗米说,放下吧。

 

那次,是我彻底的对女人绝望。也是我第一次靠在罗米肩膀上抽泣。“不过,还是要感谢他,至少是她让我们相遇。”罗米抚摩着我的头发,安慰我。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

 

与我的转变不同,罗米应该是天生的。他天生就厌恶女人。他形容她们是每个月都会流血的脂肪堆。罗米不帅,但眉宇间有一股别人所没有的英气。他有很多女人喜欢。但他从来不为她们所动。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话,那就是薄凉。

 

罗米说,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什么都不是。那只是年少时一场误谬的幻觉。而幻觉,什么都带不来,什么也留不下。“而我”,罗米叹了口气,举起酒杯一口灌下。“我不需要幻觉。我需要更实在一些的东西。”我知道他喝了不少,甚至比我喝的还多。他应该醉了吧。后来我问他,既然你不相信爱情,为什么还想要拥有我?罗米似乎被我问住了。但我知道,他是在搜寻恰当的说辞使我信服。他说,幻觉。一切都是幻觉。爱情,人生,任何,所有,都不能幸免。“可我们还是得活下去。”他说这句话时,显得有些激亢。其中似乎又夹杂着无奈与臣服。是的,活着没意思,爱情是幻觉。那我们还能做些什么?除了这些虚无的概念外,怎样才能与其他低我们一等的生物区分开来?我们是高等动物,我们能思考为什么活着,但思考“为什么活着”不是让我们去死,而是让我们更好的活着呀。

 

罗米那天晚上泪流得比我多。他的语调越来越激亢,但我知道,无论他多么用力地呐喊,他的语句还是苍白无力的。“那是我们都会遇到的事。所以,活着吧。哪怕是无助惶惑麻木孤独。我们不能死,我们要活着。”最后罗米终于平复下来。他燃起一根火柴,点了支555.“我喜欢火柴燃烧的味道。就像爱情。爱情走了什么都剩不下。除了味道。”我点点头。“或许吧”。

 

“或许吧。”小艾问我从裤兜里翻出来的到底是不是嗨药,我如是回答。因为我的确不知道罗米塞给我的是什么。他只交代我把这药给小艾服下,而后我们会很嗨。别的什么都没告诉我。药力逐渐发作,我和小艾纷纷倒了下去。没有知觉,没有梦。

 

“是三唑仑。我给你的是三唑仑。强力迷幻剂。”醒来的时候,我和小艾被绑在一处不知名的废弃工厂里。罗米坐在那,手里捏着555特纯。灰色的风衣领口高高竖起,把他的脸几乎遮去一半。浓重的阴影下,我恍惚看见罗米的唇碰阖着。

 

“我当初的意图是,让他爱上你。知道吗?是他爱上你。而不是你们情投意合。你让我失望了。”我终于回想起罗米第一次安排我和小艾邂逅时,他是这样嘱咐我的。好像是很久远的事了。以至于我在认识小艾后忘记了自己最初的任务。

 

“现在,你们做爱给我看。”罗米用一柄瑞士军刀挑断我手上的麻绳。我不解地看着他。不知何去何从。“做!做给我看!”罗米的嗓音陡然增高,惊得我一哆嗦。须臾间,我想起了某部日本AV电影里的情节。几个男人用暴力制服一对情侣,并让他们当众交欢。他们羞辱情侣。用脚踩他们的脸,吐他们口水,或者在他们身上撒尿。也许当时被虐的男人在想,绝对不能高巢,绝对不能。可男人还是可耻的高巢了。虐他们的人随着男人的高巢也到达了高巢。被虐者和施虐者皆大欢喜。只要高巢了就好。最后导演还不忘在字幕上贴出“此片均为真实事件,绝无表演成分”的字样。

 

“你知道么,我爱你的原因就是你从来不会让我失望。”罗米微笑着,满足地对浑身粘腻的我说。

 

这部戏,前半场是我和小艾掌控最激烈的部分。下半场,罗米显然不甘示弱。他把摆在他身后的汽油桶拎起来用力往我们身上泼。我躲闪不及,被他泼了满身。剧的最后,罗米从容地从风衣兜里掏出一包火柴。他拽出一把,划亮。燃烧的火柴以六十度夹角抛过来,落在小艾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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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楼主] 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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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没被烧死。只是烧成了残废。不能说话,不能吃东西。每天都靠营养液苟活着。后来的事是,我不忍心看到他那么痛苦。我在他的静脉里注射了200ML空气。你知道,200ML就够了。然后心脏泵空,没有血液能再泵出来,器官联合衰竭,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没什么痛苦。他死的时候,我握着他已经被烧成肉球的手,眼睁睁看着他断气。他就那么死了。很平和。至少不再痛苦了。噢对了,这几年我一直在学法医学。这几年我一直隐姓埋名地躲起来。你在找我的时候,我也在找你。你知道失去爱人的痛苦吗?

 

喝下第三杯芝华士时,我坐在落地镜前看着镜子里的罗米。我坐起来,到罗米近前,又为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兑了点刚买回来的绿茶。

 

我知道。你做事不择手段。心狠手辣。你为了铲除敌对势力故意让我接近小艾,然后你杀了他。制造了是你父亲所做所为的假象,引两家互相争斗。最后怎么了?噢对,你父亲和他父亲在血拼中两败俱伤。直到他们躺在太平间里也没能想到那是拜你所赐。你要强,你不服输,最后呢?最后你又以通奸的罪名制裁了你叔叔和你继母。我知道,那些都是假的,只有你的贪婪才是真实的。还有你妹妹。她也被你扔进大海里喂鱼了吧?你告诉我,她有什么错?

 

“可我还是失去了你。”罗米在镜子里的投影微微颤抖。他说这句话时,我的心像是被揪出来狠狠捏了一把,一瞬间缺氧般的窒息。

 

“你知道,那是很痛苦的事。”

 

我不懂的是,罗米当年为什么不顺带着把我一起烧死。或许事实真的像罗米说的那样。做选择时就像是在玩纸牌。任何的进与退都当下的状况与心境有关。做选择时,如果参杂感情进去,就有可能做出悖逆的决定。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才得以活到今天。我知道的是,罗米已经坠进了一个无底洞。他疯了。是他把自己搞疯的。在他杀他妹妹之前就在医院搞到了精神分裂鉴定书,然后他买通各种关系躲到了这家医院里。

 

“你的病好些了么?”罗米划起一根火柴,燃了一支烟噙在失血苍白的唇上。

 

还是那个样子。呵呵。住在这里的你精神健康,我却因为你精神失常。噢,或许这也不能怪你。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是天生的。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才靠……

 

“天才靠99%的努力和1%的天份。应该反过来说才对。”罗米淡定地吐出一口烟雾,上升的眼圈竟有些栗抖。大概是这样吧。我也只能怪自己。到了今天的地步,也只能怪自己天然属性里就包含了精神疾病。

 

蓖麻毒素,是一种具有两条肽链的高毒性的植物蛋白。它主要存在于蓖麻籽中。它是一种剧毒蛋白质。人致死量约为7mg。当毒素进入体内,A、B链分开。A链通过渗透经细胞膜进入细胞浆,主要使真核细胞的核糖体抑制失活,从而抑制蛋白质的合成。B链与细胞表面结合,通过内陷作用转入细胞内,它能促使A链进入胞浆。中毒后数小时出现症状。早期有精神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血;继则出现脱水、血压下降,休克嗜睡;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牙关紧闭;最后因循环衰竭而死亡。少数病人可出现发烧、黄疸、便血、蛋白尿、无尿或血尿,终因酸中毒、尿毒症而死亡。该毒素易损伤肝、肾等实质器官,发生出血、变性、坏死病变。并能凝集和溶解红细胞,抑制麻痹心血管和呼吸中枢,是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么说你可能不太懂。但你也没必要懂。那是你不从来都不需要了解的部分。你只要知道这是剧毒,几个小时就能要你的命,尸检时只能测出心力衰竭就可以了。噢,还有。我学了这么多年的法医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你。

我把绿茶往罗米面前一推。他扑哧一声乐了。“你还是那么可爱。连杀人的时候都那么让人着迷。”

 

“我是认真的。”

 

“真的?”

 

“嗯。”

 

那是我第一次和罗米长久的对视。八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等待着,痛苦着。每当发病的时候,只有我才知道那种痛苦。那是比吸毒后的戒断症状更可怕的状态。如果罗米就此倒下,如果我顺利逃脱制裁,如果小艾没有死,如果……

 

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听见吞咽的声音。咕噜声久久回荡在十六楼的走廊里。我猜想,那是罗米捏起瓶子吞下所有绿茶的情景。一切似乎到此全部结束了。八年来的始末聚散,以及那些过往的喜怒悲欢。我忽然想起了《新约圣经——哥林多后书》里的一段话。

 

“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

 

或许,这才是我们应有的命运和结局。

 

至此,罗米不知道的是,我从来就没在他的绿茶里下过毒。



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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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楼主] 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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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段小说动画在本人空间里,这里上传不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访问本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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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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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屁股怎么来Q吧了?我还以为你只把论坛当做根据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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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楼主] 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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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的要求不止这些。于我自己,我期望看到随手拿捏成型的东西,冷峻且具有洇开般的朦胧。更大面积的影射和更小限度的失真。师傅说我的小说还充斥着棱角和毛边,我知道,当我修正这些因为过于升腾而形成的边角料时,我的小说才真正意义上成熟。那时,也许我会放弃暗黑小说,试着捡起没有太多情感参杂在内的结构小说。我一直思考的是,当我真正沉淀为“坐看云起行至水穷”的小说家时,我的童贞泯灭了多少,我的棱角磨去了多少,而那个时候是不是就不会因为禁忌的太多而感到惶惑。我的文字,无论走到哪,都是对一种存在的撰刻,像是烫金纸上印着八字命盘的幽冥昭彰。薄而脆。而我笔下的种种,也终久会随着时间的洗练越加丰腴与淡漠。或许,作为读者的你们,冷眼看待我的小说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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