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原名《画像》第一章强奸城市 (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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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头了能否“画”出魔鬼的样子...

          

与怪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怪兽。如果阁下长时间地盯着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同样回望着阁下。

  ——尼采


第一章 强奸城市
J城的春天闷热不堪。尽管树枝上仍旧空空荡荡的,连点绿芽都看不见,可是气温已经上升到了十七、八度。邰伟坐在飞驰的吉普车中,不耐烦地又解开了一个扣子。
他很烦躁,却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过分热烈的春日,作为一个警察,邰伟遇到了从警十年来最棘手的案子。
2002年3月14日,J市红园区台北大街83号明珠小区32号楼402号居民陈某(女性,汉族,31周岁)被杀死在家中。根据尸检的结果,死亡时间为下午14时至15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在死者的脖子上发现了两处明显的掐痕,可以肯定死者是被凶手用手掐死的。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室内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财物也没有丢失,初步排除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死者上身赤裸,下身衣物完整,没有性侵犯的痕迹,也不像是入室强奸杀人。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死者在死后被凶手开膛,所用的刀具遗留在现场,经被害人丈夫辨认,是死者家中的一把菜刀。现场惨不忍睹,到处是死者的内脏和血。警方在厨房里发现一个杯子,里面的物质经检验后认定为是死者的血液和牛奶的混合物。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一种传说中的怪物——吸血鬼。
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J市又连续发生两起入室杀人案,被害人都为25岁至35岁之间的女性。死者都被开膛,并且在现场都发现了被害人的血液和其他物质的混合物。
在这个人口近200万的中型城市里,命案本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只是这个连环杀手的作案手法太过残忍诡异,所以还是在J城掀起了不小的风波。一时间各种谣言纷纷出炉,什么沉睡数千年的吸血鬼复活了;侵华日军遗留的生物武器导致基因突变了,等等。案件引起了市政府的关注,责成公安机关限期破案。
市局成立了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可是将近一个星期过去了,案件侦破毫无进展。正在专案组焦头烂额之际,一个从C市出差来J市的刑警丁树成却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建议:去找一个J大在读的犯罪学研究生。
作为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邰伟最初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丁树成却极其认真地向他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1年夏天,C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四个被害人都是25—30岁之间的白领,凶手将被害人强奸后再用绳子将被害人勒死。案发地点分别发生在C市正在兴建的四座高层建筑的顶楼天台上。当时,丁树成的顶头上司,市刑警中队的队长邢至森刚刚被提升为C市公安局副局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邢副局长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并在电视上向市民保证半个月之内破案。两天后,一封观众来信摆在了专案组的办公桌上,信中说凶手是一个性心理扭曲的变态者,因为无法与女性建立正常的关系,所以通过强奸杀人来发泄自己的欲望,并断定凶手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专案组的干警最初以为这只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的突发奇想,并没有当回事。邢副局长听说此事后却显得很有兴趣,指派专人去调查发信人的资料。当他得知这名观众是一个叫方木的C市师大应届毕业生的时候,邢副局长显得十分兴奋,马上把他找到了市局。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小时后,邢副局长亲自开车送他到四个案发现场去了一趟。回来后又把案件的全部资料搬到办公室里,方木在仔细看过了所有资料之后,又在某天深夜(尸检结果显示,案发时间应该在夜间10点至11点左右)去了一趟案发现场,这一次丁树成也陪同前往。这个男孩在其中一个楼顶上(同时也是所有案发现场中最高的一个建筑)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丁树成印象颇深的话。
“他不是在强奸那个女人,他是在强奸这座城市!”
回到局里后,他向专案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调查全市范围内的低档录像厅,特别是附近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录像厅,寻找一个年龄在20-25岁之间,偏瘦,短发,身高在165—170公分左右,习惯手为右手,并且左手带着一块手表,左手手腕处有一条抓痕,具有高中左右文化的戴眼镜的男子;第二,在全市正在作业的施工队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三,在C市周边的乡镇寻找一个高考落榜,进城打工且具有上述特征的人,尤其是那些家中只有男性长辈的独生子或者只有男性兄长的人。他甚至说凶手被捕时应该穿着一件白衬衫。
专案组的成员对这种近乎异想天开的猜测半信半疑,邢副局长却指示下属按照方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搜索。两天后,一个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小录像厅老板说她认识一个这样的人,他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这个工地上的工人经常结伴来录像厅看录像,而这个人每次都是一个人来,而且专挑后半夜放黄色录像的时候来。有一次看黄色录像的时候,遇到了同一个工地的工友,他竟满面通红地偷偷溜走了,因此给老板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干警们来到了那家工地,并且在老板的指认下在工棚里找到了这个人。这个人叫黄永孝,是这个工地的测量员。当干警出示证件并要求查看他左手手腕的时候,黄永孝突然跳起逃跑,但是很快被干警制服。带回局里突审后,黄永孝对他实施的四起强奸杀人案供认不讳。
黄永孝,男,21岁,高中学历,C市八台镇前进乡人。2000年高考落榜后,黄永孝选择复读一年再次参加高考,结果还是名落孙山。之后黄永孝就随其叔父进城,曾经在多个建筑工地打工,但每次从业时间都不长。后经其叔父介绍在该建筑工地打工,因其有一定文化,被安排作测量员。黄永孝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老实、沉默的年轻人,因此知情人都对他所实施的骇人听闻的罪行表示意外。
黄永孝被捕的时候的确穿着一件很旧,但是洗得很干净的白色衬衫。
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家庭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的描述与黄永孝惊人的一致,唯一的出入就是黄永孝父母离异多年,黄没有男性兄弟,只有一个姐姐,并随着母亲嫁到了外地,已经断绝了来往。但这已足以让干警们对这个貌不惊人的男孩刮目相看。他们甚至怀疑黄永孝作案的时候,方木就在现场看着,否则不可能做出如此准确的描述。
方木的解释是:从现场来看,被害妇女的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膝盖处都有擦伤,并且在天台的围栏上发现了被害人的少许皮肤组织,这与被害人胸乳处的擦伤吻合。这意味着凶手进行强奸的时候是采取后入式的体位。
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姿势。
首先,女性在采取后入式进行性交的时候,如果被男性从身后按住上身或者抓住双手的话,挣扎的幅度是最小的,加之裤子被脱到膝盖处,双腿的活动空间受限,因此,是最不可能遭到激烈反抗的姿势。
其次,从性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后入式的性交是最为原始的性交体位,由于在性交时会使男性产生强烈的征服感和满足感,因此,后入式带给男性的心理刺激要远远超过其他体位。 
那一晚,方木站在夜色深沉的天台上,整个城市的夜景尽收眼底,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脚下光影摇曳的车河。
粗暴的前后耸动,身下服饰高贵的女人在无力地挣扎。在视野开阔的高处痛快地一泻而出。
方木闭上了眼睛。
这个城市某个高档住宅中,那个焦急地等待自己妻子的男人,你没有想到你的老婆正在我跨下像狗一样地被我凌辱吧?
也许在他眼里,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女性生殖器。
他一定在那一瞬间感到了征服这座城市的快感吧。
那么,在现实中,他就一定是一个失败者。 
将不正常的性虐杀行为作为发泄对社会仇恨的方式,这意味着性行为对他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既让他感到超乎常人的好奇、神秘、兴奋,又让他感到羞耻。如果男性能够在早期与女性建立起正常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对性过分强烈的感觉会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而慢慢消除。因此,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与女性无法建立正常联系的人,而这种人,往往在一个缺乏女性关怀的环境中生活。同时,具有这种性心理的人年龄不会太大。一来,如果年纪较大,就可能通过其他正常的社会经历及时消除这种心理,二来,这种心理往往在青春期出现,那么,如果他年龄较大的话,早就会犯案,而近年来并没有类似案件发生。
因此,凶手:男性,年龄不会超过25岁,家中没有女性长辈,或者只有兄弟,具有挫败的人生经历。

关于案发地点。建筑工地的顶层,诚然是满足凶手征服城市心理的好地点,同时也意味着他对于这类场所的熟悉。因此,凶手应该是一个在建筑工地有从业经验的人。
而这样一个性心理异常的低收入者,可能去过某些色情场所。嫖娼?应该不会,即使有,次数也不会太多,因为他的经济条件不允许。
比较合适的地方是那些低档的,常常在午夜之后放黄色录像的录像厅。

尸检表明,其中一个女性被害人左手的指甲断裂,而断离的指甲就落在尸体仰卧的位置附近。奇怪的是,在所有被害人中,这名死者身上的伤痕最少。这说明死者对于强奸并没有进行过分激烈的反抗,结合指甲就在尸体不远处找到的情况,指甲可能是在凶手强暴被害人之后,在动手勒杀她的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拼命挣扎造成的。在断离的指甲中发现了不属于被害人的皮肤组织(血型为A型),那么死者的指甲很可能是在和凶手的身体接触后被撕裂的。由于凶手采用的是背后勒杀的方式,所以被害人的双手能够接触到的部位有限,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的双手。方木注意到指甲是被撕裂而不是折断。这就意味着指甲在划破凶手皮肤的时候,肯定与某种物品接触后发生撕裂。手上的什么东西能够把指甲撕裂呢?方木首先想到的就是手表,而且极有可能是金属质地。一个在建筑工地从业的人,戴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这本身就有点不同寻常。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想表现出他的与众不同。

那他就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人。
在建筑工地打工——具有一定文化——有人生挫败的经历——年龄不超过25岁。
最贴切的答案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高考落榜生。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那他一定还有其他的方式来表现他与其他在工地打工的农民工的差别。
例如,与农民工们油腻的长发不同的干净利落的短发、表明他“知识分子”身份的眼镜,也有可能是一件区别于沾满水泥的工作服的白衬衫。
那么,他就是一个短发、偏瘦、戴眼镜、有一件白色衬衫、左手腕戴块金属手表的人(左手腕应该有被害人留下的抓痕。而把表戴在左手上的人,习惯手通常是右手)。

方木陈述完自己的理由之后,专案组的干警们一片沉默,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复杂的表情。的确,当推理的过程被一步步抽丝剥茧般再现以后,破案似乎是一件水到渠成、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而这个过程,又有几人能准确地迈出第一步呢?
还是邢至森打破了沉默:“嗨,你当初把黄永孝的名字告诉我们就完了,也省得我们费事了。”
大家哄的一声笑开了。
方木没有笑,始终盯着自己脚下的那块地板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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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顺利送交检察院起诉。C市市民也纷纷交口称赞警方破案神速。邢至森想给方木一定的物质奖励(之前邢至森委婉地向方木解释,警方不可能向公众宣布本案是在一个22岁的大学生帮助下破获的,方木表示理解),方木拒绝了。邢至森问方木有什么要求,方木的回答很简单:在黄永孝上法庭之前和他单独面谈一次。

尽管很多人对这次面谈充满好奇,不过在方木的坚持下,局里还是安排方木和黄永孝进行了一次不受打扰的面谈。整个谈话持续了2个多小时,方木整整记了半个笔记本和两盘录音带。丁树成曾经听过一段录音,从谈话的内容来看,涉及到本案的很少,方木似乎更关心的是黄永孝从记事起到21岁之间的人生经历。
黄永孝5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妈妈带着比他大一岁的姐姐改嫁到外地。从此,黄永孝就跟父亲生活在一起。黄从小就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谈,但是学习刻苦,一直被所有人认为是本村最有可能考上大学的人。8岁的时候,黄永孝无意间撞见父亲与本村的一个有夫之妇偷情,还因为这件事被父亲暴打一顿。十四岁的时候,当时在读初中的黄永孝被一个高年级的女生带到山上。当那个女生将黄永孝的手直接按到自己的乳房上的时候,他被吓坏了,连滚带爬地跑下了山。可是两年后,16岁的黄永孝在一次下田劳动的时候,突然把身边一个一直与他关系不错的女生(与黄永孝是同班同学)按倒在田地里,在她身上乱摸乱亲,那个女孩吓得大声哭叫,引来了村人,才将女孩解救下来。后来在父亲赔了一头驴以及村内长辈的调解下,此事才算平息。黄永孝的学习成绩却自此一落千丈。两次高考失利后,黄永孝就随叔父进城打工。一年多内,黄永孝一共辗转了五个工地,历尽城里人的白眼和排斥。由于性格内向,又比较孤傲,所以在每个工地待的时间都不长。闲极无聊的时候,黄永孝就去街边的录像厅看武打片。也正是在这里,黄永孝第一次看到了A片。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整日脑子里都是A片里女性充满诱惑的胴体,直到他在一天深夜跟上了一个晚归的白领女性……

之后方木几乎成了C市公安局的“顾问”。在他的协助下,一共破获了一起绑架案、一起敲诈勒索案、两起杀人案。在上述案件中,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描述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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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有记号的人

听完方木离奇得近乎荒谬的故事,邰伟有些将信将疑。
“他,那个叫方木的学生,”邰伟斟酌了一下自己的词句,“他在给犯罪嫌疑人画像?”
丁树成点点头。
“真的有这么厉害么?”
丁树成笑笑,他凑过来,表情神秘地问:“你知道罗纳尔多为什么是世界第一前锋么?”
“晤?你说什么?”邰伟有点莫名其妙。
“为什么郝海东不能成为世界第一前锋?”
邰伟目瞪口呆地看着丁树成。
“天赋。这家伙有察觉犯罪的天赋。”

邰伟在J大研究生处查得方木住在南苑五舍B座313寝室,可是到宿舍楼却扑了个空,同他住一个寝室的男生说方木去打篮球了。邰伟问方木长什么样。男生笑笑说:“你不用问他的长相。你只要看见一个独自在球场上练罚球的人,那就肯定是方木。”

天气很好。校园里是微微吹过的暖风和好闻的花粉味道。大学生们大多脱下了厚重的冬装,穿着轻便地在校园内穿梭,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急不可待地穿上短裙的女孩子。邰伟身上的黑色风衣显得很不合时宜,走了一会就出汗了。他拉住一个抱着篮球的小个子男生,问他篮球场怎么走,小个子男生非常热心地给他带路。
篮球场位于校园的西南角,是一大块用铁丝网围成的水泥场地,一共有8块完整的篮球场。邰伟依次走过这些聚集着生龙活虎的小伙子的场地,留心寻找着那个独自练习罚球的男孩。
他并不难找。
邰伟很快发现在场地最边缘的一块球场上,有一个男孩站在罚球线上,扬起手,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准确地落在篮圈中。
邰伟走到场地边,看着男孩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扬手、投篮、入筐、捡球、走回罚球线、扬手、投篮、入筐……
男孩的动作标准、优美,出手的篮球几乎无一落空。
“有事么?”突然,男孩目不斜视地冷冷抛过来一句。
“哦?”邰伟有些猝不及防。他尴尬地清清嗓子,“咳咳,你叫方木吧?”
男孩扬起的手略略停顿了一下,然后手指一拨,篮球飞出后没有直落篮圈,而是撞在篮圈上,又弹回他的手中。
男孩捧着篮球,转过身。
他的脸色潮红,鼻尖上有细密的汗珠,脸颊凹陷,下巴显得尖尖的,浓密的眉毛此刻紧锁在一起,而他的眼神——
冷漠、疲倦,却又锐利无比,仿佛能够刺破午后强烈的光线直钻进对方的身体里。
邰伟在这样的目光下不由得打了个寒噤,他躲开对方的视线,刚想开口,却发现自己并没有为与方木的初次见面准备一个合适的开场白。
“你……你认识丁树成吧?”
方木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盯着邰伟说:“你是警察?”
说完,不等邰伟回答,就径自走向球场边的长椅。
邰伟迟疑了一下,也跟着走过去坐下。
长椅上放着一个很旧的书包,方木从里面拿出一包面巾纸,抽出一张擦擦脸,又掏出眼镜戴上。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脸上仍然毫无表情。
邰伟感到一丝不快,但是想想此行的目的,还是从皮包里拿出一沓资料,递给了方木。
“我是市局刑警队的,我叫邰伟。今年三月份以来,连续发生了三起入室杀人案。这是这三起案子的一些资料。我听说你……”说到这里,邰伟发现方木并没有听他说话,而是全神贯注地看手中的资料,就悻悻地闭上嘴,拿出来准备表明身份的警官证也悄悄地塞回了口袋。
没有比和这样的家伙坐一下午更让人厌烦的事了。
方木始终一言不发地坐着看资料。邰伟最初还耐心地摆出随时准备倾听的姿势,时间久了,肩膀酸得厉害,也开始不耐烦起来。他伸展开四肢,向后舒服地靠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着。
刚才方木投篮的那块场地已经被几个男生占据了。这些二十出头的男孩子在球场上不惜体力地奔跑着,争抢着,不时发出兴奋的尖叫,时而为一个动作是否犯规、一次得分是否有效大声争论着。邰伟看着这些精力充沛的男孩子,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在警校读书时的日子,嘴边渐渐浮现出一丝微笑。
猛地,他意识到身边的这个人其实就是这些男孩子中的一员,而他,和这些没心没肺的男生多么不同!仿佛有什么记号,使他与周围的人物泾渭分明。他不由得再次转过头来看着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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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木看得很慢。他低垂着脑袋,眼睛始终盯着手中的图片和现场报告及尸检报告。有几次抬起头来,邰伟以为他要说什么,忙凑过头去。可是方木只是凝望着远处的风景,并不说话,稍顷,又低下头仔细地看资料。邰伟注意到他对几张现场图片格外关注。
终于,他站起身来,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把资料递给一直盯着他的邰伟。
“这个人,男性,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身高不会超过175cm,应该比较瘦。”
邰伟盯着方木,几秒钟后,他忍不住开口问:“就这些?”
“对,就这些。”方木干脆地回答。
邰伟感到大失所望。他原以为方木会像丁树成所讲述的那样,具体、详细地描述出凶手的外貌、生活环境、家庭背景。可是方木只给出了这样一点模棱两可的结论。老实说,方木所判断的,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采用如此残忍手段的,多是男性,而且,大多数连环杀人犯的年龄都不会超过40岁。至于身高和体重,根据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脚印,也能够推断得出来。另外,现场遗留的痕迹表明凶手曾和被害妇女有过激烈的搏斗,这意味着凶手不会太强壮。
“根据这些资料和现场照片,我只能看出这些。”方木好像看穿了邰伟的心思。不过他随后又补充道:“另外,我感觉这个人精神上有点问题,至于什么问题,我不能肯定。”
哼,邰伟在心里说,傻子也能看出这凶手是个变态!
“变态和精神障碍是两回事。”
邰伟不由得一惊,他意识到方木已经在几秒钟之内两次窥破他的心事。为了掩饰自己的惊讶,他站起身来,向方木伸出手去。
“好吧,谢谢你,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向你请教的,我们会再联系你。再见。”
方木握住邰伟的手。邰伟感觉到那只手冷冷的,没有一丝热度。
“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再见。”
“哦?”邰伟扬起眉毛。
“我们再见面的时候,就意味着又有人死了。”
邰伟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好点点头,转身走了。

走出篮球场的时候,邰伟忍不住回过头来,却发现方木已经不在长椅边了。向旁边一看,方木正背对着他孤独地投篮。此时已暮色深沉,篮球场上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方木的身影在越来越黑的天色中愈发模糊,只能辨别他不断扬起的手和篮球在空中断续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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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恐惧

今天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第一次课。这门课的主讲教师宋耀杨教授刚从日本交流访问归来,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开课。
方木照旧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宋教授虽然耽误了一个多月的课,可是他并不着急讲课,而是大谈特谈了日本的经济发达和生活舒适,以及他和几个日本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不得不说的故事”。正吹得起劲,一个学生敲敲门走了进来。宋老师正志得意满之时,也就大度地挥挥手让这个男生进去了。
男生脚步轻快地走到最后一排,一屁股坐在了方木的旁边,还友好地向他点了点头。
方木认得他,他叫孟凡哲,民法学专业研究生。
大学课堂上,迟到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大多数,都会得到教师的原谅。让方木感到略略疑惑的是:孟凡哲的脸上,似乎有着过分的如释重负的表情。就好像——
就好像逃过了一次严峻的考验。
宋老师终于完成了他的“日本之旅感想报告会”。他拿起点名册,故作亲热地向学生们眨眨眼睛:“讲课之前,先让我们互相认识一下吧。”
刚才还昏昏欲睡的学生们此刻都打起精神来,这是必修课,谁也不想拿不到学分。随着宋老师的嘴里念出一个个人名,教室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到”。方木无意间瞥了孟凡哲一眼,却吃了一惊。
刚才还轻松无比的他此刻却紧张得如临大敌一般:双手死死地抓住桌角,关节处都已经发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宋教授,紧咬着嘴唇,好像宋教授嘴里吐出的不是人名,而是一颗颗子弹似的。
他怎么了?
“孟凡哲。”
大颗的汗珠从孟哲脸上流下来,他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宋老师在教室里扫视了一圈,又念了一遍:“孟凡哲。”
许多相识的同学小声叫他,孟凡哲却像听不到一样,死死地盯着宋老师,上身前倾,嘴唇半张,好像急于说话却又无能为力。
“没来么?第一次就旷课?”宋老师一脸怒气地掏出钢笔,准备在点名册上做标记。
孟凡哲此时一跃而起,虽然仍然说不出话,却把手高高地举起来。
“哦,你是孟凡哲?”
“是我。”终于有两个字从他的嘴里蹦出来。
“坐下吧,下次注意力集中点。”
好像刚才那两个字耗尽了他的全部体力一般,孟凡哲无力地“噗通”一声坐下。教室里有几个人在掩嘴偷笑,更多的人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
孟凡哲仿佛在躲避那些目光,整整一堂课都在闷头记笔记。不过看得出他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他究竟在害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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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地说,宋老师的课讲得实在很一般。课间休息的时候,趁他出去抽烟的功夫,好几个学生偷偷地溜走了(当然,宋老师的研究生一个也没敢动)。宋老师回来后发觉人少了几个,大为光火,拿起点名册又点了一遍。
方木注意到刚刚恢复平静的孟凡哲又仿佛坠入了深渊一般,脸上是绝望、紧张和怨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离他的名字越来越近,孟凡哲竟发起抖来。
方木一直在静静地观察孟凡哲,同时留意着点名册的顺序。
“王德刚。”
“到。”
“陈亮。”
“到。”
“初小旭。”
“到。”
下一个就是孟凡哲了。
“孟凡哲。”
宋老师嘴里的“孟”字刚刚出口,方木就猛地拍了一下孟凡哲。
“喂!”
孟凡哲一惊,下意识地回过头来,而此时,“凡哲”二字刚刚落音。
孟凡哲想也不想地说:“到。”
宋老师没有停顿,继续点下去。
孟凡哲愣了一会,表情却迅速恢复为轻松。他伸手抹抹额头上的汗水,有点尴尬地扭过头来问:“什么事?”
方木想了一下问:“几点了?”
孟凡哲看了一眼手表:“九点零五分。哦,三十八秒。”他急切地补了一句。
方木笑了,孟凡哲也像被人窥破了秘密似的霎时红了脸。

午饭的时候方木吃得很饱,有点犯困。看看表,距离下午上课的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跑到顶楼天台上吹风。
爬到天台上,方木才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人了。
是孟凡哲。
他坐在天台边的水泥沿上,双脚随意地垂下,眺望着远处,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
方木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正想悄悄地离去,却发现孟凡哲一下子站了起来。
他小心地站在水泥沿上,那水泥沿不足20cm宽,他的脚尖和鞋跟都悬在外面。孟凡哲摇摇晃晃地站在水泥沿上,双臂张开,深吸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低下头去。
方木屏住呼吸。这可是七楼!向下会看到什么?
扣子大小的人头?儿童玩具般的汽车?还是仿佛随时准备扑过来的大地?
不,不能大声喊他,否则他一定会受到惊吓,弄不好会摔下去。
方木小心地迈出第一步,鞋底和沙粒摩擦的声音此刻仿佛雷声一般。
孟凡哲的身体摇晃得愈加厉害,他就要失去平衡了!
方木来不及多想,几步冲上去,瞄准他皮带的位置牢牢地抓住,一把把他拖了回来。
孟凡哲短促地惊叫一声,就向后和方木一起摔倒在天台上。
“你在干什么?想死么?”方木恼怒地看着手肘被擦破的地方。
“对,对不起。”孟凡哲惊魂未定地坐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
方木看看他那张惨白的脸,伸手把他拉了起来。
孟凡哲的腿有些发软,他抖抖索索地勉强站定,拍拍身上的灰尘,身子又摇晃起来,一幅随时可能跌到的样子。
方木叹口气,把他扶到天台上的一个石凳上,又从书包里拿出水杯递给他。
孟凡哲连喝了几大口水,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谢谢。”他掏出一张面巾纸,仔细地擦了擦杯口,递还给方木。
方木也在他身边坐下,拿出一盒烟,抽出一只叼在嘴上,想了想,又拿出一只递给孟凡哲,孟凡哲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刚抽了一口,就呛得咳嗽起来。
“你不会吸烟?”
“不会。”
“呵呵,浪费烟草。”
多么熟悉的话,只是,好像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不知为什么,方木的心情一下子低落起来。
两个人沉默地坐着,方木不停地大口吸着烟,孟凡哲只是盯着手中越来越短的香烟出神。
“你一定觉得我是个疯子吧?”良久,孟凡哲开口了。
“哦,什么?”
孟凡哲用力把烟头扔出去,“你一定觉得我不正常。”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要不你为什么不问我刚才在干什么?”
“呃,好吧,你刚才在干什么?”方木觉得有点好笑。
“我嘛,呵呵,其实没什么,我只不过想体验一下恐惧的感觉。”他扭过头来着看着方木,脸上是故作轻松的微笑,似乎希望方木觉得自己很酷。
方木笑笑,又给自己点燃一支烟。
孟凡哲满怀期待地看了方木半天,似乎等着方木说点诸如“原来如此”、“你可真够无聊”之类的话。可是方木沉默了好一会,突然抬起头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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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害怕什么?”
孟凡哲大张着嘴,目瞪口呆地看着方木。那目光似乎在问: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否则我也不会在点名的时候推你一下。
一个人,当他对某种事物感到恐惧的时候,会对这个事物表现出超乎常人的关注与敏感,在这个时候,如果突然打断他的注意力,会让他在瞬间消除对这种事物的恐惧感。当然,也仅仅是这一瞬间。
孟凡哲大概害怕点名,所以在点名的时候会表现出“全神贯注”式的恐惧,越是害怕,就越不能应答。方木在点到他名字的一瞬间推他一下,让他的注意力一下子从“点名”上转移到方木身上,自然就能够应答。
孟凡哲的表情从惊讶转为颓唐,他低下头,不作声了。
“你在害怕什么?”
孟凡哲抬起头,方木看到了他虚弱的眼神,他盯着方木看了好半天。方木微笑着,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地回望着他。
那眼神中渐渐多了信任与友善。
“我,”他抓抓脑袋,“有点害怕点名,呵呵,很奇怪吧。”
“为什么?”
“不知道。”孟凡哲眼望着远处,“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是害怕点名。一点名我就紧张,越紧张我就越不能答出那个‘到’字,经常是脸红脖子粗地站起来,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整整一个教室的人都在看我。”他低下头,声音也骤然降低,“很多人笑话我。”
“你口吃么?”
“不,你觉得我说话有问题么?”
“不。”
“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到’字就是说不出口。有的时候自己偷偷练。自己点名自己答‘到’,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上课的时候,还是说不出来。”他语气低沉地说,“给我根烟。”
方木递给他一支烟,帮他点着。他小心地吸了一口。
“四年大学。你怎么熬过来的?”
“自己想办法呗。呵呵。”他淡淡地笑了笑,“一般都是上课前点名,我就假装迟到,等点了名再进去,然后下课再向老师说明情况。那时候我有个外号叫迟到王。很多老师都对我印象很差,不过好在我成绩还不错。”
方木笑笑,表示理解。
“有一次上课,国际经济法。那个老师讲得很烂,就靠点名维持出勤率,两节课点了四次名。四次,你知道我当时什么感觉么?”他用颤抖的手把香烟送到嘴边,狠狠地吸了一大口,随后就撕心裂肺般地咳嗽起来。
方木用力帮他敲着后背,等他的呼吸平稳下来,方木问他:“没想过去看看心理医生么?”
他犹豫了一下,“算是看过吧。怎么,你觉得我精神有问题?”
“不,你只是有点心理障碍。几乎每个人都有心理障碍,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你怕点名,还有很多人怕高、怕电梯、怕尖锐的物体什么的。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是么?”孟凡哲将信将疑地听着,不过表情轻松多了。“那,”他好奇地看着方木,“你有什么害怕的么?”
方木没有回答他,他沉默着吸完一根烟,看了看手表,“我该上课去了,下次再聊吧。”说完,就撇下略感失望的孟凡哲,离开了天台。
恐惧。其实,你不知道什么叫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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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吸血者 
秦大爷拎着两条草鱼,不紧不慢地迈进楼道。到底是岁数大了,才爬到4楼,就已经气喘吁吁了。 

秦大爷手扶着栏杆,想歇口气再往上爬,却无意间瞥见401的房门微微开着。秦大爷走到门口,好奇地往里看了一眼,随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两条被开了膛、摘了腮的草鱼落在地上,不死心地努力挣扎着,其中一条居然蹦进了401。它在一滩暗红色的粘稠液体上蹦跳着,瞪着眼睛,大长着嘴,丝毫没有注意到在那滩液体的尽头,一个同样被开膛破肚的生物静静地躺着。 

巡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带头的警察只看了现场一眼,就让同事打电话给市局。 
“那个吸血鬼,又出现了。” 

邰伟在赶往现场的途中改变了主意。他让其他同事先去现场,自己驱车去了J大。

尽管上次和方木的谈话并没有给案件侦破带来新的启发和思路,不过邰伟还是决定再听听他的想法。感受案情,没有比亲临现场更好的了。 

方木正在上日语课。

这是全校700多个研究生的共同课,被安排在J大最大的阶梯教室里。刚刚开讲没几分钟,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就闯进了教室。他径直走到日语老师身边,掏出一张卡片向他晃了晃,又耳语了几句之后,日语老师抓起麦克风: 
“方木,哪位是方木同学?” 

“我是。”角落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站了起来。 

“这位公安局的同志找你。” 

整个教室霎时鸦雀无声。所有的目光都从闯入者那里“唰”地一声转到了方木身上。 

方木站在那里,仿佛对那些好奇、猜疑、惊讶的目光视而不见,他盯着邰伟的眼睛,眉头紧锁。

邰伟作了一个“走吧”的手势。 

方木收拾起书包,在众人的目光中,一步步走下阶梯,跟在邰伟身后出去了。 

一路上,邰伟没有说话,方木也一直沉默着。 

果真,再见时就是有人送命时。这样的相见让邰伟很难找到合适的开场白。更奇怪的是身边这个男孩。发生什么事?要去哪里?他统统不问,只是一言不发地眼望着车窗外。 

“那里是明珠小区吧?”冷不防,奇怪的男孩开口了。

邰伟侧过头去看了看,“是,没错。”他猛地意识到,那里就是第一起杀人案的现场。 

几分钟后,吉普车停在了J市机车制造厂职工宿舍——光明园里。 

光明园兴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机车制造厂是全国闻名的大型国有企业,职工待遇优厚。在福利分房的年代,机车厂职工的宿舍就是当时少有的七层高楼。只不过时过境迁,城市里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这几栋耸立了20年的老楼显得残破不堪。 

案发现场位于3号楼2单元401室。现场已经被先期赶到的干警们封锁起来。方木和邰伟跨过警戒线,疾步登上四楼。身边是匆匆的上楼或者下楼的警察,很多人都对邰伟身边这个戴着眼镜,背着书包的男孩投以疑惑的目光。 
邰伟走进401室。这是一间老式的一室一厅的住宅,大约有40多平方米。几个法医和技术人员在忙着验尸、拍照、勘验现场,室内显得拥挤不堪。一个在场的警察告诉邰伟,这是一间出租屋,死者刚刚租下这房子,是一个单身女性,房主正赶往现场。 

死者是个女性,看起来不会超过35岁。尸体头南脚北,呈仰卧状,上身赤裸,咽喉到胸腹部被人用利器剖开一个口子,能看见里面的肋骨和脏器。 

“怎么样?”邰伟拍拍一个法医的肩膀。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凶器是一条尼龙绳,已经被勘验组的人收起来了。死亡时间距现在不会超过2个小时。” 
邰伟看看表,“也就是说,死亡时间大概在2点到2点半之间?” 

“对。” 

大白天就作案,这家伙也太猖狂了。邰伟一面嘟哝着,一面回身寻找方木,却发现他站在门口,脸色惨白的盯着尸体。 

“过来啊。”邰伟招呼他。 

方木仿佛受到惊吓一般抖了一下。他点点头,却不动。 

“你害怕了?”邰伟皱起眉头。 

方木看看邰伟,深吸一口气,走了进来。

法医们正在仔细勘验女尸胸腹部的创口,小心地扯动着被剖开的皮肤和肌肉组织。方木盯着伤口看了一会,又扫视着地上已经凝结的血泊,突然几步蹿到走廊里,一个拿着物证袋的警察差点被撞倒,不满地骂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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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伟急忙跟出去,看见方木手扶着墙,弓着腰在走廊的角落里干呕。 

邰伟心中暗骂了一句废物,对身边的一个警察说给他拿点水,就返回现场继续工作。

方木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亲临吸血者的犯案现场,可是他也没料到自己居然会这么丢脸。尽管平时可以边吃饭边看那些令人作呕的现场图片,可是当他迈进这栋楼,那昏暗肮脏的走廊,身边匆匆而过的面色凝重的警员,醒目的警戒线,法医们冰冷的器械,躺在血泊中的尸体,以及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都让他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图片终究是图片,它永远不会像现场那样用视觉、触觉和气味传达这样的信息:这里,一个生命刚刚消失。这信息让他战栗,仿佛记忆深处某个不愿触及的部位被猛击了一下。 

要冷静,不要影响自己的判断。他边呕吐,边狠狠地提醒自己。

“你没事吧?”耳边是邰伟不耐烦的声音。

方木大口喘着气,虚弱地靠在墙上,把刚才一个警察递给他的半瓶水“咕嘟嘟“地喝光。他用袖口擦擦嘴,艰难地说:“可能还有一个人。” 

“什么?”邰伟惊讶地睁大眼睛。

方木没有理会他,摇晃着走进402室,在门旁蹲了下来,那里有一颗小小的纽扣,上面印着米老鼠的头像。这是他刚才跑到走廊里呕吐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的。方木把纽扣捡起来,递给邰伟,然后绕过尸体,走进卧室。

室内的陈设很简单,只有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写字台,墙角处有一个老式的木衣柜。地上是一堆凌乱的衣服,床上有四个鼓鼓囊囊的大号的整理袋,分别是红色、蓝色、绿色、橙色的格子花纹。其中一个已经打开了,几件叠好的女式衬衫摆在一旁。方木看了看那堆衣服,又看了看那些整理袋,转身问正在摄影的警察:“拍完了么?”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方木立刻动手打开了那几个整理袋。挂着相机的警察急忙阻止他,却被邰伟拦住了。方木在成堆的衣服里翻了一阵之后,起身疾步去了厨房。 

厨房的煤气灶边摆着一个木质刀架,上面插着水果刀、大号菜刀、斩骨刀,唯独缺少一把中号菜刀,从插刀的位置来看,应该是一把长15公分,刀身细长的木柄菜刀。方木问正在提取指纹的勘验人员:“找到那把刀了么?” 
那个警察被问得一愣,上下打量着方木。 

“找到没有?”方木的语气很急。 

“没有。”那警察迟疑了一下说。

这时邰伟追了过来,他举着那颗纽扣问:“你说还有一个人,什么意思?”

方木没有回答他,继续问那个警察:“你们发没发现一个盛着血液和其他物质的杯子或者其他容器?” 

那个警察看了看邰伟,“没有。” 

方木紧闭了一下眼睛,小声咒骂了一句,然后转过头对邰伟说:“还有一个被害人,而且可能是个孩子。” 

“还有一个?还是个孩子?”邰伟皱起眉头,“你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你要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么?”方木已经开始往外走,“那孩子有可能还活着!叫上你的人跟我走!”

邰伟、方木和几个警察跳上车,刚开到小区门口,邰伟一个急刹车。

“去哪里找?” 

“以这里为中心,一圈一圈地在外围寻找一个年龄在25—30岁之间,身高在170cm左右,身材较瘦,头发长且脏乱,手提着一个格子花纹的大号整理袋,目光呆滞的男性。”方木顿了一下,“也许他穿着一件较厚实的衣服。” 

几个警察面面相觑。

邰为沉吟了一下,对身后的警察说:“听到没有?注意这样的人!” 

刚刚围着光明园转了两圈,邰伟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四通八达的十字路口上。他放慢车速,转头问方木:“怎么走?” 

方木盯着一个路口看了几秒钟,果断地用手一指:“这里!” 

此时天色突然阴沉下来,大朵铅块般的乌云在天边翻滚着,云层深处,隐隐听到雷声轰隆。 

这是一条通往郊区的新修的路。路上行人很少,道路两边随处可见低矮的平房和卖水果的小摊。 
风越来越大了,夹杂着路上的沙粒和石子“噼噼啪啪”地打在车窗上。行人们或快步奔跑或用力蹬车,一场暴雨似乎就要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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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楼主] &遗矢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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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的人都把鼻尖贴在车窗上努力向车外张望着。邰伟的手心里全是汗,好几次差点握不住方向盘。他不时看着手表,距离案发已经快三个小时了,那孩子还活着么? 

他没有注意到,方木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几分钟后,大颗大颗的雨水终于落了下来,路上立时出现了无数冒着白烟的小坑。车窗外一片模糊,不过已经没有人再向外张望了,视力可及的范围内已经看不到任何人。 

谁也不说话,吉普车在这条似乎没有尽头的路上飞快地开着。天空低得仿佛要塌下来,不时有闪电不甘心似的撕开铅黑色的天幕,耀眼的闪烁后,就是撕裂般的炸响。 

“停车!”方木突然大喊。

邰伟急忙踩住刹车,吉普车在路面上摇晃着滑行了好长一段距离才停下。 

车还没停稳,方木就跳出车,向后跑去。 

路边是一排残垣断瓦,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废弃很久的厂房。也许这里也曾经机器轰鸣,人来人往,而此刻都淹没在齐腰高的野草中。

大雨很快将方木淋得全身湿透,他望着那一片被雨水打得噼啪作响的草地,全身竟在微微的颤抖。 
邰伟把衣服罩在头上,跑到方木身边。还没等他开口,就听见方木从牙缝中说:“找。就在这里!” 
没有犹豫,几个人立刻散开在齐腰高的草丛中仔细搜索。 
几分钟后,西边的一个警察惊呼一声,随即高喊:“找到了!” 
所有人都抬起头来,几双眼睛齐刷刷地向他望去。 
他知道那目光的含义。咽了口吐沫,艰难地说: 
“死了。” 

是个小女孩。尸体被塞在一段水泥管里,胸腹部被剖开。尸体旁边是一个矿泉水瓶,里面是红色的粘稠物质,看起来很像血。旁边的草丛里发现一个黄色格子花纹的大号针织整理袋和一把木柄尖刀。 
邰伟指示几个警察封锁现场,同时向局里请求援助。忙完这一切后,他感到深深的疲惫。拉开车门,看见方木坐在副驾驶位上,浑身湿透,头发还在滴着水。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被雨水模糊的车窗,手中的香烟只剩下短短的一截。

邰伟也没有说话,尽管他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方木,不过他还是先点燃一根烟,慢慢整理自己的思绪。 
“男性,”方木突然开口说道,声音嘶哑,“年龄不超过30岁,很瘦,不修边幅,家就住在附近,父母可能原为国有企业职工,已经去世或者不跟他住在一起。他有严重的精神障碍,血液对他而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他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摇下车窗,把烟头扔了出去。 

“我有两个建议:第一,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在近五年之间因患血液类疾病而去医院救治的人,在这些人之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二,在全市的医院中寻找近三年来接受过输血的人,尤其是那些非必要的,却主动要求输血的人。 

邰伟把这几点记在笔记本上,想了想,小心地问:“你怎么知道还有一个被害人?” 

“那个扣子。现场那个死者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是不可能用印有卡通图案的扣子的。而且,我在现场也没发现与这个扣子相配的衣服。” 

“那个扣子完全可能是以前的房客落在那里的啊。” 

“不会。扣子上一点灰尘也没有。另外,”方木眼望着窗外,“死者应该刚刚搬进这间房子,整理袋还没来得及打开,可是地上有一堆散落的衣服,却找不到装衣服的袋子 。厨房里少了一把刀,应该就是给死者开膛的那把。死者虽然被开膛剖肚,但是现场没有发现死者被凶手喝下血液的迹象。这说明,凶手一定找到了更加有吸引力的血液,然后用一个整理袋将被害人带走。” 

方木把头转向邰伟:“更年轻的血液。你想到什么?” 
邰伟被问得一愣,“不,不知道。” 
方木似乎也并没有期望他回答,扭过头去盯着越来越暗的天色出神。 
邰伟想了想,又开口问道:“那,你怎么知道凶手就在这里杀死了那个孩子。” 
方木没有立刻回答他,隔了很久才缓缓地说: 
“对他来讲,这就是最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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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医生 
一个星期前。 

现在是午休时间,图书馆的走廊里静悄悄的。一个男孩小心地走上楼梯,靠在栏杆上,稍稍平复一下自己的呼吸。 

走廊显得无比漫长。男孩整整书包,仿佛下定决心似的疾步走到一扇门前,左右看看,没人。他抬头看看门上的标示:心理咨询室。男孩深吸一口气,抬手敲门。 

敲门声在空旷的走廊里显得十分刺耳,男孩不由得颤抖一下。没有回应。男孩又敲了两下,还是没有回应。他把耳朵贴在门上,里面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男孩吁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很难说究竟是失望还是轻松。他转身要走,斜对面的一扇门却突然开了,一个男人把头探出来。 

“你找谁?” 
男孩显然被吓了一跳,他指指那扇紧锁的门,却说不出话来。 
男人走了过来,看看那扇门,“找乔老师?他不在。”他看看男孩,“你找他有事么?” 
“我……没事。” 
男人笑了。 
“有事就要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会憋出病的。” 
男孩抬头看着他。整齐的分头,和善的眼睛,洁白的牙齿,微笑时略略上翘的嘴角。 
“我,我有的时候会感到害怕。” 
男人轻声笑笑,“每个人都会感到害怕。能不能告诉我你害怕什么?” 
男孩低下头,双唇紧闭。 
他见男孩并不想开口,也不勉强。 

“你可以克服这种感觉的。”他把手轻轻放在男孩的肩膀上,“比方说,你可以想象种种可能的危险情景,让最差的情景首先出现,并重复出现,你慢慢便会感到任何危险情景中你都不会感到害怕,自然,你就不会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 

男孩抬起头,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仿佛在说:相信我。 

这时上班的铃声骤然在走廊里响了起来。男孩吃了一惊,他匆匆地向男人说了句谢谢,就转身离去了。 

局长主持的案情分析会刚刚结束。在会上,邰伟详细汇报了这起入室杀人案的初步调查情况。 

死者共有两人。一号死者叫姚晓阳,女,32岁,离异,J市师范学院教师。案发前两天,她刚刚租住了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姚晓阳在案发当天应该刚刚搬进来,而且案发时她正在整理东西。现场的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专案组曾考虑过熟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将现场提取的指纹与房东和其他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进行了比对,已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初步推断,凶手进入室内后曾与姚晓阳有过搏斗,最后凶手用放在客厅桌上的一根尼龙绳(该尼龙绳为姚晓阳捆扎行李所用)将其勒死。之后,凶手用厨房里的一把菜刀将死者胸腹部剖开,这与前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凶手没有像前几起案件中那样喝下被害人的血。经分析,凶手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这个时候发现了二号死者。 

二号死者叫佟卉,女,6岁,家住在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案发当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厂上班,家中只有佟卉70多岁的外祖母于惠芬在照看她。据于惠芬讲,案发当天她和佟卉吃过午饭后就睡了个午觉,朦胧中感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于惠芬说了句“别跑太远”就又睡着了。警察勘验隔壁的犯罪现场的时候她才醒来,也正是这个时候,她发现佟卉不见了。至于在这段时间内隔壁有什么动静,于惠芬老人表示没有听到。据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时候意外地与凶手相遇,而凶手临时改变了犯罪计划,决定选择她作为吸血的对象。从第一现场(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和第二现场(原大明玻璃纤维厂的旧址)的情况以及对死者尸体的检验报告分析,凶手应该用绳子将佟卉勒昏后(在此过程中,佟卉所穿的连衣裙上的一个扣子落在了门口),将卧室内的一个整理袋(大号,黄色格子花纹)清空,然后将佟卉装在整理袋里带离第一现场。凶手向东南方向步行了约四十分钟后,在路边的原大明玻璃纤维厂的旧址内将佟卉杀害,然后剖开佟卉的胸腹部,并喝下了被害人大约200cc的血。 
对光明园附近群众的访问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因为案发时,园区里的绝大多数居民都在工厂上班。所以凶手虽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将被害人带走,却并没有人留意。在对从第一现场到第二现场之间路段的群众走访中得到重要线索:据宏远路路边的一家小食杂店(该食杂店与第二现场相距大约3000米)的老板讲,当天曾有一个男子在他的食杂店内买过一瓶矿泉水。该男子身高大约1.72米左右,很瘦,头发又脏又乱,神色焦虑,眼睛里布满血丝,嘴边也起了好几个水泡。该名男子随身携带着一个大号针织整理袋。老板问他里面装的是什么,他回答说是狗。目前,已经根据食杂店老板的描述作了模拟画像,并对该名男子进行通缉。
散会后,邰伟正要走,局长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经严重发福的局长在皮转椅里费力地换了个姿势,看见邰伟还在站着,就挥挥手让他坐下。他手里转着茶杯,沉吟了一下问:“听说,你让一个J大的学生帮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树成向我推荐了这个人,据说很神。”

“那你感觉呢?” 

邰伟斟酌了一下词句:“这个人有点意思。我们就是在他的指引下发现了第二个死者。另外,他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与食杂店老板所说的基本一致。他说这几天要联系我,我也想听听他对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长竖起食指摇了摇,语气坚决。“不要再让这个所谓的天才参与这个案子了。不仅这个案子,类似的做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 

“为什么?”邰伟很惊讶。 

“那件事让我们吃得亏还不够么!”局长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伟更加摸不着头脑,他直愣愣地看着局长。局长一拍脑门,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你调来多久了?” 
“四年。” 
“难怪,”局长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不知者无罪。不过,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是命令。”说完,就挥挥手让邰伟走了。 

邰伟莫名其妙地回到办公室,刚想找个年长点的同事问问清楚,电话就响了。是方木打来的。

那晚的大雨让方木得了一场重感冒,第二天在寝室里整整躺了一天。精神稍微好点了,他就爬起来去了图书馆。 
通过第一次与邰伟相见时所看的资料以及亲临第四起杀人案的现场,方木已经对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结论。如果说连环杀人犯大多都在杀人现场留下自己的“标记”的话,那么,这个吸血者的标记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吸血者,是因为他的标志性行为就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开膛剖腹,然后将其血液喝下。很显然,这种过度损毁尸体的做法并不是为了泄愤或者隐瞒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种特殊需要。 

那么,这种需要是什么呢?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对自身血液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身血液时常怀有一种“缺乏”的恐惧与焦虑。这种心理的源头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恐惧与焦虑已经到了十分强烈的地步,否则他不会通过杀人之后吸人血的方式来缓和这种情绪。 

现场的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结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插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被害人进入楼道内,然后趁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进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剖腹,将被害人的血液和牛奶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在读的女博士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邻居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房门大开,她被杀死在客厅里,凶器是摆放在鞋柜上的一个花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刚刚从早市卖完早点回来的下岗女工。她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凶手先抓住她的头发往灶台上猛撞,然后用灯绳勒死了她,最后把她的血和没有卖完的豆浆混在一起喝掉。 

第四个被害人是刚刚搬进来的一个离异女教师。凶手用一条被害人用来捆扎行李的绳子勒死了她。正当他准备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走廊里的小女孩。于是,小女孩成了牺牲品。 

如果没有标志性的“吸血”行为,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异;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都随意地遗留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没有关好房门就离开现场。 

对这样的现场,方木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混乱。

没有刻意选择的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

这样的凶手,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马大哈,就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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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九等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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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楼主] &遗矢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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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等天使[80534062]在大作中提到:)
> 望能同一系列的放在一帖里发完网友贴图
是一本小说  文章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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