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社】发帖新规定(更新于5.1)关于投稿 (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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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水冥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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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凡是在90社版发帖的同学们请注意,90社出新规定了。

在90社发帖时要在标题上加上【90社】,而且新规定不但是要加90社之外,想要投稿的亲们也请加上一个字『投』。

例如:【90社】『投』XXXXXX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新规定呢?

原因很多,自90社开社以来,有不少编编都来找我,要建立合作关系,对这种事……我觉得还是有点麻烦的,所以我们建议合作关系,一般都是请编编们开这里选文。

均是从『投』以内的文章中选文,所以不想投稿的亲也不必担心什么。

所有也请投稿的同学们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在任何书刊、杂志、电子版杂志……等等中出现的文章。

此规定从5.1日正式开始。

凡是比录用的稿子均是编编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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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南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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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顶水水~!
今年还真是少产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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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 心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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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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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龙媚【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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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疯狂群我不敢收所谓编辑,怕是骗子,而且确认是骗子……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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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龙媚【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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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还是很不错的哈~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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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艾可.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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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飞走。5.1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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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莫失`_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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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得了……
唉,五一假期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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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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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继续努力!!楼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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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 ﹏夜、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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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社长哎,会作到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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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夢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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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来了
  9.0社却越办越好了。。。

  你办事能力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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